11 月 19 日,《每日新潮》报道了一则令人震惊的消息。演员今田美樱的所属事务所 Content Three,遭到凯达什集团(K-DASH Group)旗下的田边音乐出版起诉,被要求支付约 3 亿日元。
而争议的核心,正是今田美樱至今出演的广告代言费。本该归入所属事务所的报酬,为何会被 “另一家事务所” 索要巨额款项?
“这背后存在演艺圈特有的规则。” 一位演艺圈业内人士这样说道。

“根据报道,此次诉讼的起因是 2017 年今田美樱签约 Content Three 时达成的一项协议。该公司原本主营影像制作、动画业务等,几乎没有演员选角能力和广告销售渠道。因此有消息称,他们求助于在业内人脉深厚的田边音乐出版的高管,签订了一份‘支付广告出演费 30%’的成功报酬制合同。”
最终,双方围绕这笔报酬产生纠纷,但这种借助 “人脉” 开展的业务在演艺圈并不少见。
“要为无名艺人争取到广告合约,离不开手握强大人脉的‘关键人物’—— 比如广告代理公司、大型事务所、电视台出身的制片人等。这不仅限于今田美樱的案例,演艺圈中事务所之间通过横向联系互通有无、互相介绍选角机会的情况非常普遍。

即便没有签订正式合同,演艺圈人士为了人情往来,给其他事务所的艺人介绍工作的情况也很常见。甚至有人同时与多家事务所签约,像自由销售人员一样,代理为电视台、活动公司拓展业务。”(娱乐记者,下同)
那么,今田美樱的案例为何会演变成诉讼纠纷?
“双方主张孰是孰非,有待法院判决揭晓。不过,艺人为避免形象受损,通常会尽量避免诉讼。此次事件闹得如此之大,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今田美樱‘过于爆红’。由此一来,广告合约费 30% 的金额,已经大到无法仅凭‘人脉关系’私下化解。如果只是几十万、几百万日元的销售额,大多能通过内部协商解决。”

11 月 23 日,Content Three 在接受本刊采访时回应称,目前业务仍在顺利推进。
“我们一直以来承蒙广告主及各代理公司的热心支持,在此深表感谢。另一方面,如大家所知,部分报道中出现了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对此我们深感遗憾。
目前暂无法就个别案件进行说明,恳请各位谅解。
也恳请相关人士准确理解事件情况,避免基于猜测和单方面信息的报道出现。”

那么,是否有办法避免这类纠纷?
“曾经以口头约定、‘心照不宣的默契’为常态的演艺圈,也在逐渐发生变化。签订完备的合同、基于理性建立合作关系至关重要。不过,代理拓展业务的惯例恐怕不会消失。选角并非机械性的工作,需要综合考量艺人的人品、发展潜力等多种因素。‘人脉广阔’的关键人物,其重要性不会就此消失。”
希望这场纠纷不会对今田美樱的演艺活动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