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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用 “经营困难、组织调整、岗位没了” 辞退你?可能违法!一文看懂维权要点

打工人注意啦!突然收到公司通知,说因为 “生产经营困难”“组织架构调整”,你的岗位 “没了”,所以要解除劳动关系?先别慌

打工人注意啦!突然收到公司通知,说因为 “生产经营困难”“组织架构调整”,你的岗位 “没了”,所以要解除劳动关系?先别慌!这很可能是违法解除!咱们今天就掰开揉碎讲讲,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一、这些辞退理由,可能是公司在 “画大饼”!

划重点:公司内部决策 ≠ 法律意义上的 “客观情况重大变化”!

这些属于公司主观经营决策(不能直接辞退你):

股东开个会说 “公司经营困难”

董事长一拍板决定 “组织架构调整”

公司单方面宣布 “取消某个部门或岗位”

真正的 “客观情况” 长这样(外部不可抗力 / 政策 / 资质变化):

自然灾害:比如地震、洪水等

政策法规变化:像企业迁移、转产、重大技术革新、国企改制

特许经营范围调整:特许经营资质被取消或变更,导致业务范围大变

二、就算公司真有 “客观情况”,也不能直接炒你鱿鱼!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公司必须先走完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这一步!

第一步:真诚协商调岗

公司得主动和你商量,尝试在合理范围内调整到新的工作岗位。比如原岗位没了,调去同部门相关岗位。直接说 “没岗位了,你走吧”?违法!

第二步:协商不成才能解除

一定要有书面协商记录!微信聊天、邮件、会议记录都留好。跳过协商直接发辞退通知?妥妥违法!

三、公司真困难想裁员?得走正规 “经济性裁员” 流程!

如果公司确实撑不下去,想合法裁员,必须满足这俩 “硬指标”:

人数门槛:

一次性裁减 20 人以上;

或者裁减不足 20 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 10% 以上(比如公司 50 人,至少裁 5 人)。

只裁 1 - 2 人就说 “经营困难”?法律可不认!

严格程序:

提前 30 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

将裁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不通知工会、不报备就裁员?违法没商量!

四、合法解除也得给钱!经济补偿金一分不能少!

不管是因为 “客观情况变化 + 协商不成”,还是走 “经济性裁员” 流程,只要不是你的过错导致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都得按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

每工作 1 年赔 1 个月工资;

不满半年赔 0.5 个月;

满半年不满 1 年赔 1 个月。

公司说 “合法辞退没赔偿”?别信!这是在忽悠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