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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被罚123万元

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2月1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对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12月1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对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深市监南处罚〔2025〕稽57号。

处罚依据: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 第五章罚则 / 第四十九条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 / 第四章法律责任 / 第二十条 / 第1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 第五章罚则 / 第五十四条 / 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 第六章法律责任 / 第六十六条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认证的违法产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处货值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 第五章罚则 / 第五十四条 / 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 (二)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变更,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第四章法律责任 / 第二十五条 / 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处罚种类: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230000元

罚款金额: 123万元

图片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显示:2025年6月16日,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3年6月5日-2024年7月31日期间制造的部分罗马仕ROMOSS牌移动电源(型号:PAC20-272,生产批次:C14-P6/P7、M14-P6/P7、C13-P6/P7、M20-Q1/Q2、M14-Q1/Q2、C14-Q1/Q2,制造日期: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7月28日、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2月8日,涉及数量:331578台;型号:PAC20-392,生产批次:M14-Q6/Q7、C13-Q6/Q7、M20-Q6/Q7、M22-Q6/Q7,制造日期:2024年6月23日至2024年7月31日,涉及数量:113253台;型号:PLT20A-152,生产批次:M20-P8/Q1,制造日期: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涉及数量:46914台),三款产品共计491745台。

本次召回的移动电源产品,由于部分电芯原材料来料原因,极少数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过热现象,在极端场景下可能产生燃烧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将为购买到召回范围内产品的消费者免费更换一台全新的、不低于原产品价值且符合安全要求的移动电源产品、或做退货退款处理,以消除安全隐患。

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深圳市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法定代表人:雷社杏,注册资本600万元,住址: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打石一路深圳国际创新谷七栋(万科云城三期C区九栋)B座1601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