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关事业单位,不少人有过临时工经历,后来通过考试转正成为正式在编人员。临近退休时,大家常问:自己这种情况,能不能按“老人老办法”领养老金?答案很明确——几乎不可能,核心原因是“老人”的界定有两道硬门槛,临时工转正的身份和时间很难达标。
先把“老人老办法”的规则说透。这是2014年10月社保并轨改革出台的过渡政策,本质是给改革前退休的在编人员吃“定心丸”。政策明确,只有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能算“老人”:一是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开始领养老金;二是退休前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两者缺一不可。
临时工转正的第一个卡点就在身份上。转正前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派遣人员,都属于编外人员,不算机关事业单位原有养老体系的保障对象。哪怕在单位干了十几年,转正前的身份也不符合“在编”要求。而“老人老办法”的核心前提就是“在编”,编外人员哪怕退休时间在2014年9月前,也只能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算,和“老人”待遇无关。
第二个卡点是退休时间与转正时间的衔接。多数人是2014年10月改革后才转正,即便转正后工龄再长,退休时间也必然在2014年10月之后。而“老人”的退休时间硬门槛就是2014年9月30日,晚一天都不算。哪怕有人2014年8月转正,9月就退休,看似赶在时间节点前,但实操中转正审批、社保衔接需要时间,很难在短短一个月内完成所有流程。
举个真实例子更易理解。张师傅2000年起在某事业单位当临时工,2018年通过考试转正,预计2030年退休。他转正前按企业社保缴费,转正后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虽然总工龄长,但退休时间在2014年10月后,且转正前是编外身份,所以只能按“中人”政策核算待遇,过渡性养老金按规定年限折算,和“老人老办法”完全不沾边。
有人会问,转正前的工龄能不能算视同缴费年限,凑够“老人”条件?其实也不行。视同缴费年限只针对改革前在编人员的连续工龄,临时工期间的社保按实际缴费记录算,即便转正后,这部分年限也只能累计为实际缴费年限,不能转为视同年限,自然没法靠工龄“搭上车”。
还有个常见误区要澄清:内退、待退不算正式退休。有些临时工转正前办了内退,没正式审批退休、没领养老金,哪怕在2014年9月前不上班,也不算“老人”,待遇仍按转正后的身份和退休时间核算。
对这类群体来说,更实际的是关注“中人”过渡政策。2014年10月后转正、之后退休的,都属于“中人”,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构成。转正后岗位职级越高、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待遇越可观,转正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也会累计计算,不会白费。
总而言之,“老人老办法”是给改革前退休在编人员的专属保障,临时工转正后退休,因身份和时间双重限制,基本无法纳入。与其纠结过往,不如专注转正后的缴费和职业发展,把每一笔社保缴足,才能让退休生活更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