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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系列政策惠民 住房公积金助圆安居梦

“住有所居”是民生之基,是城市发展的温暖底色。2025年以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聚焦群众安居需求,接连推出贷款利率

“住有所居”是民生之基,是城市发展的温暖底色。2025年以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聚焦群众安居需求,接连推出贷款利率下调、保障性住房提取公积金便利化、贷款期限灵活变更等一系列惠民政策,降低购房成本、拓宽使用场景、优化服务流程、精准回应诉求……全方位为群众安居赋能,让公积金政策的红利直达千家万户。

利率下调精准减负

“每月房贷能少还100多元,30年算下来能省近5万元,这政策真是帮我们减轻了不少压力!”刚办完公积金贷款的市民王磊拿着还款测算单,难掩喜悦之情。今年5月8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步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要求,正式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购房群众送上实打实的减负礼包。

此次利率下调幅度为0.25个百分点,调整后,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降至2.1%和2.6%,二套相应利率分别不低于2.525%和3.075%。值得一提的是,政策执行实行“新老划断”: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自动执行新利率;5月8日(含)之后新发放的贷款,直接按新利率执行,市民无需额外申请,系统将自动完成调整。

具体到还款金额,一组测算数据清晰展现政策红利:首套房贷款100万元、期限30年,按等额本息还款,原月供4135.57元,调整后降至4003.40元,每月减少132.17元,总利息可节省47584.99元;二套房同等贷款条件下,原月供4393.33元,新月供4256.60元,每月减少136.73元,总利息节省49224.50元。

保障住房提取扩容

“买保障房能提公积金,还明确了提取流程和材料,这让我们这些工薪家庭更有底气了!”在太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锦绣汾东”项目选房现场,成功选定房源的市民李敏仔细咨询着公积金提取事宜。今年9月19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明确,市民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保障房申购家庭再添一重支持。

政策将提取范围覆盖至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购家庭主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充分考虑了家庭购房的实际需求。提取需满足核心条件:签订《太原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后可申请一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房屋总价款,且不超过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

为方便群众办理,中心明确了详细的材料清单:申请人需提供住房买卖合同、不低于15%的购房收据、本人身份证,配偶提取还需提供结婚证或同一户口户口簿,以及公积金配套银行卡,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目前,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中心各分理(管理部)等业务承办机构柜面办理。这一政策与太原持续推进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形成合力,从“有房住”到“住好房”,为工薪收入群体筑牢安居保障网。

期限变更灵活适配

“家庭收入有变化,贷款期限能调整吗?”“想缩短年限少付利息,该怎么办理?”此前,市公积金管理中心“12329”服务热线接到大量类似咨询。针对群众多样化的还款需求,中心发布详细攻略,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变更的条件、流程和注意事项,让还款计划更贴合家庭实际。

办理期限变更需满足多项核心条件:正常还款满一年以上且无逾期,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借款人信用良好并具备还款能力,同时需取得贷款保证人、抵押物权利人等相关方的书面同意。在期限调整上,缩短期限最短可至2年;延长期限则需同步延长抵押期限,且到期日不超过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和借款人65周岁,组合贷款还需取得商业银行同意并保持期限一致。

业务办理流程简洁清晰:借款人向原承贷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及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签署补充协议,需延长抵押期限的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生效后即按新期限和利率重新计算月供。需要注意的是,贷款存续期内仅限办理一次期限变更,约定还款日当日不可办理;涉及离婚析产、继承等情形的,需先办结相关手续再申请。

利率减负、保障房提取公积金、还款期限灵活调整……太原公积金政策始终紧跟群众需求,以精准化、人性化的举措破解安居难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优化服务流程,让政策落地更高效、群众办事更便捷,用实实在在的服务托举更多家庭的安居梦想。

记者 贺娟芳 太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