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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放床就停燃气?应服务用户而非“制裁”

因为在厨房旁的客厅里摆了一张床,赵先生家的燃气被停了。2025年12月底,赵先生家里的燃气被上门安检的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

因为在厨房旁的客厅里摆了一张床,赵先生家的燃气被停了。2025年12月底,赵先生家里的燃气被上门安检的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贴了封条,原因是和开放式厨房相连的客厅里摆了一张床。根据赵先生说法,这是一张闲置的儿童床,平常只用于放包和衣服。有专家表示,目前能明确的是,设燃具的厨房必须与卧室隔开。至于能否和起居室也就是客厅相连,相关条文存在一定模糊地带。

虽然如今床搬走了,燃气也恢复供应了,但这一事件仍值得反思。燃气作为重要的民生用品,在家庭中一般用于做饭、洗澡或供暖,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赵先生家被停燃气20天,生活显然受影响。表面看,原因只有一个——“客厅放床”,但实际上与天然气公司服务不贴心,有很大关系。

按说,上次安检的时候,发现客厅有床不符合规定,天然气公司应该拿出依据,通知用户搬走床。然而,天然气公司的做法是停止用户继续充值。其工作人员再上门,也不是想办法解决问题,而是给燃气表贴封条,致赵先生家不能用燃气做饭。可见该天然气公司是在“制裁”而不是服务用户。

不可否认,根据《城镇燃气工程项目规范》(GB55009-2021)规定:家庭用户的燃气使用场所“不得设置在卧室、客房等人员居住和休息的房间及建筑的避难场所内。”天然气公司给用户“断气”,是基于落实规定、保障安全考虑。但再好的初衷,都该用好服务态度去实现而非“以权施压”。

其实,天然气公司在说明原因的基础上,通知用户搬走床,是很简单的事情,相信赵先生家也会照做。但天然气公司却没有采用人性化的服务态度,其做法更像在“执法”,即用户客厅有床不符合上述规范要求,就直接采取处罚的方式。这既导致用户生活受到影响,而且用户是稀里糊涂被制裁。

当然,上述规范的合理性也值得商榷,比如如今不少新建小区为开放式厨房,按照规范要求,这些小区都没法开通燃气、使用燃气。但实际上,开放式厨房大多使用燃气,这意味着规范要求脱离实际情况,是否有必要调整值得考虑,比如条文模糊地带应该清晰化。而且执行有“生搬硬套”之嫌。

比如居民家客厅里放一张床,并不等于客厅变成了卧室,也未必有人在床上休息。也就是说,客厅的床真正功能未必符合规范中的情形。然而,因为这张床,天然气公司简单粗暴地认定违反了规定。即便违反了规定,应该先指明问题让用户限期整改,而不是直接停止燃气充值、给燃气表贴封条。

多亏该天然气公司是一家企业,不是有执法权的执法部门,如果其拥有执法权,可能更霸道、粗暴。反观如今的很多地方执法部门,反而多了一些温柔和宽容,比如轻微不罚、首违免罚,甚至帮助轻微违法者解决问题、避免违法。所以,作为民生用品的供应企业,应定位于公共公司服务好用户。

从制度和监管层面来说,一方面应该鼓励引导供水、供电、天然气等公司完善公共服务,将服务置于优先位置。比如应该定期倾听用户意见反馈,对服务工作查漏补缺。另一方面,在赋权的同时,也要将这类公共企业的停止充值、贴封条等具有限制、处罚性质的权力关进“笼子”,防止侵权。

当然,被侵权的用户可通过投诉、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是对侵犯行为的合理制衡与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