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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男子回家懵了,家门口贴满法院传票,难道自己吃上了官司?而邻居看他的眼神都充

重庆,男子回家懵了,家门口贴满法院传票,难道自己吃上了官司?而邻居看他的眼神都充满异样,怀疑男子是不是犯了什么事情?后来男子一看传票的内容,又气又怒,上面的被告根本不是他?于是他联系法院,可工作人员的说法让他更加愤怒!男子:不应该向我道歉解释吗? 古先生离家了一段时间,可是回到家门口傻眼了,门上都是法院贴的传票,而邻居更是对他指指点点,一度让他以为自己犯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 于是他赶紧查看传票,结果看完气得不行!上面的被传唤人根本不是他,而是一家房地产公司,他压根就不认识! 可是传票却贴在他家门口,让邻居都误会他在外面干了什么违法违纪的事情! 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古先生联系上法院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这家公司之前的注册地址是古先生的住址,所以法院的传单只能往那边送。如果他不是这个公司的,那把传票撕掉就好了! 可这回答让古先生很不满意,为什么传票寄出前后不能核查下地址呢?直接贴在自己家门上,让邻居们都误会了自己,而现在一句道歉也没有,还要让自己撕下来,自己的名声差点坏了,该找谁赔偿呢? 对于此事,有网友说,工作人员说的轻描淡写,那么造成的名誉损失就不赔了?法院的人做事怎么能这么草率? 也有网友说,关键注册地址是居民房,当初不审核就直接通过了?法院也不核实,起诉法院恢复名誉! 还有网友说,人家没有违法行为,你们法院把传票贴了人家门上,这样直接影响到人家的!一句话撕掉就行了,这样的轻描淡写一句话吗? 那么,公司的注册地址是古先生家,那古先生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如果古先生不知情,并且只要证明他和这家公司没有关系,他就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那么,古先生能否要求法院恢复名誉呢? 我认为,应该是古先生以前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了,人家注册成公司地址,因为以前注册公司时候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向公司注册地址送达是法律规定,所以不构成名誉侵权! 不过,贴错了应该赶紧过去撕掉洗干净赔礼道歉,这才是应该做的。做错了不可怕,可怕的是一错再错!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评论列表

萧瑟
萧瑟 5
2023-04-08 10:30
对啊!我把你枪毙了再道歉,很正确啊!
从文明到野蛮
从文明到野蛮 4
2023-04-07 17:15
看什么看,什么狗屁倒灶的公司编个地址就注册了,不信去查一下工商名录,100家有50家地址符合的算你赢,法院发传票也踏马的应付了事,正确流程是必须送达本人签收,如果无法送达本人无法告知,写明无法送达和告知的原因,可以缺席开庭。跟本没有必要贴到人家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