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判得太轻了”!清徐县某醋厂,利欲熏心,利用冰乙酸勾兑成食醋后,销往全国各地,销售金额达675862元!可几个参与的人员,只被判了一年至四年不等!网友:不用“十八年”,出来又是一条“好汉”,祸害一方! 要不是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向社会通报了这起典型案例,实在不敢相信, 山西人居然砸了自己的醋缸子! 食用醋一般是生物发酵过来的,而用冰乙酸和水勾兑成醋比较简单,无需发酵,成本低。这就和无水乙醇加水勾兑白酒一样! 而醋厂负责人叫武某,在明知冰乙酸不可用于食醋的情况下,仍向刘某等人购买冰乙酸,勾兑成食醋后,销往全国各地,销售金额达675862元。 按照一瓶醋10元来算,这差不多卖出675862瓶,不知道上了多少个家庭的餐桌,还好被有关部门及时查处,没有酿成大祸,但是现在的判罚让人觉得太轻了! 清徐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该公司罚金40万元,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013793元;判处被告人武某等14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不等,并处罚金。 罚了点钱,判个1年到4年,这些人又出来了?能确保他们洗心革面吗?会不会被罚了钱不甘心,又”重操旧业“? 很多人对冰乙酸不是很了解,冰乙酸被称之为冰醋,是一种化学产品!对身体有着非常大的伤害,主要是对人体的内脏器官造成损害,还有致癌的风险! 我认为,明知故犯,跟故意投毒没有什么区别!这不是简单的食品安全问题,甚至涉嫌故意杀人! 为什么食品安全问题屡禁不止,说到底还是处罚不痛不痒!让人觉得利益大于风险,就会不惜铤而走险! 如果说,发现一个就判死刑,这群人还敢这样肆无忌惮吗? 食品安全无小事,不能让整个山西的醋业为一家不法企业买单。不能让一粒老鼠屎坏了整锅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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