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女子称捡到游戏卡归还失主,反被失主大妈围殴!女子:好心还给他们,可他们却诬陷我孩子偷了他们的卡!我忍无可忍和他们发生口角,结果他们打我,还用高跟鞋把我的额头砸破流血!网友:不能和解! 据女子说,她和妹妹以及妈妈带孩子去电玩城玩,结果她妈妈捡到一张游乐卡,跑了一圈问是谁掉的,但没有人认领! 女子看到后,就让妈妈不要管了,放在前台就好了!可是妈妈觉得掉东西的人比较着急,于是女子就陪着继续去寻找失主!(来源:海报新闻) 然后就遇到这群失主也在找卡,他们看到女子妈妈手里的卡,一把抢了过去! 女子妈妈知道对方误会,连忙解释说:“这是我捡到的,我正在找你们的,可能是你小孩不小心掉到这里了!” 可对方一个大妈凶神恶煞地指着女子他们说:“把你家小孩看好,这么没素质,偷别人东西,这么小就是个小偷!” 女子一听气坏了,好心归还卡反被诬陷!而且大妈的话越说越难听,满嘴侮辱人的地痞话,于是女子回指着大妈说:“你再骂一句看看,你嘴怎么这么臭?” 结果这个大妈直接出手将女子推倒,而他们的人也一起围上来打女子他们,还有人还脱下高跟鞋砸女子…… 后来女子报案,对方见状分头偷跑!现在女子正在做伤情鉴定,希望警方把对方绳之以法!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对方的行为构成了什么性质呢? 首先,大妈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骂人,就已经违法了!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其次,大妈他们动手打人,把女子他们打伤,涉嫌故意伤害他人!如果女子的伤情鉴定构成轻伤2级以上的话,那就是故意伤害罪,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再退一步说,就算女子的伤情没有构成轻伤,大妈他们也需要被拘留!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当然,目前是女子的一面之词,希望警方查看监控,看看女子他们是不是主动归还卡!如果女子他们说的是真的,一定要把这群人住到严惩! 我们不冤枉好人,也不能放过坏人!更不能让好人寒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