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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剧本杀看多了吗?一男子到金店试戴2.6万元金项链,趁店员不注意撒腿就跑。

这是剧本杀看多了吗?一男子到金店试戴2.6万元金项链,趁店员不注意撒腿就跑。 10月6日下午,在湖南益阳,一男子来到一家珠宝店,进门后就问店员,要最好的项链。店员拿了一款金项链给该男子瞧瞧,一边解释说,这是我们店里最粗的金项链,价值2.6万元,佩戴起来气质是没得说。 接过金项链后,男子仔细端详,还不时地向店员询问。该男子装出一副富二代的模样,称金项链要了,2.6万也不贵,但是付钱的不是他,而是他老爸。还把他与老爸的微信聊天给店员看,称他老爸马上过来付款。 店员看到男子手机微信上备注“爸爸”的名称,而且微信聊天对话的大意是,“爸爸,你看看我选的这款金项链如何?” 爸爸说:“只要你喜欢就行,一会儿我来付钱。” 就这样,男子在珠宝店静待老爸前来支付款项,店员也觉得对方是有钱人、富二代,就放松警惕。没曾想在这过程中,男子趁店员不注意、无暇顾及之际,夺门而出,一眨眼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店员发出尖叫声,啊...有人抢劫了 同时追了出去,但是没有追上,店员只好报警,随后辖区警方开展侦查,当天下午就将夺门而逃抢劫金项链的男子抓获。 有网友说,这是穷疯了吗?金店里有监控,外面大街上到处是监控,跑得了初一,还能跑得过十五,年纪轻轻不学好,净干一些歪问门邪道之事。 当然,这应该不只他一个人,那个微信上备注为“爸爸”的人,肯定和他是同伙,而且事先进行策划。 但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就这几下三脚猫功夫还想抢金项链,这不是往死里磕吗?简直是毫无法治观念。 还有网友说,抢那玩意干啥,不能吃不能喝,这年头就是往枪口上撞。并建议年轻人还是走正道,千万不要把大好的前途给荒废了。 很明显,这家伙已经涉嫌抢劫罪。根据《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构成抢劫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⑴入户抢劫的;   ⑵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⑶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⑷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⑸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⑹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⑺持枪抢劫的;   ⑻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由此可见,这哥们要在小黑屋踩上缝纫机的生活了。

评论列表

Max
Max 3
2023-10-07 22:12
这种智商适合踩缝纫机
冰红茶
冰红茶 2
2023-10-07 21:38
这个估计是没钱吃饭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