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事闹矛盾,准备去民政局了,才发现如果离婚分不到房产。原来,她的公公婆婆,实在
女同事闹矛盾,准备去民政局了,才发现如果离婚分不到房产。原来,她的公公婆婆,实在是太精明了。女同事和老公住的房子,是婚前买的,房产证上是老两口的名字。
女同事决定不离了,但是感到很气愤,认为是公婆防着她,一口怨气出不来,找到公婆理论。
公婆的说辞是:一是这房子本来就是我们老两口买的,写我们的名字,天经地义。
二是过户给你们,还要付过户费,不划算。
三是你们小两口,和和睦睦,一辈子不离婚,房子可以一直住,现在写谁的名字又有什么关系呢?
女同事无言以对,气势汹汹找上门,偃旗息鼓的回来了。
朋友们,你们觉得这家公婆的做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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