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因一帘之故而免职,显然现任校长继续履职已无足够理由。至少,他犯了以下三个错误: 一、未能积极解决窗帘问题,反而将精力投向与陈姓教师之间的沟通,忽视黑板反光问题的解决; 二、作为一校之长,应以生为本,以家长的满意度为导向。然而,此事已引发家长通过市长热线表达不满,他却仍未采取行动,使小问题逐渐升级; 三、区别对待的做法不可取。教师提出安装窗帘,本意是出于教学的需要,对学生的关怀。然而,若以此为由对相关人员进行打压或区别对待,无疑格局有限。 校长对于学校的发展、教育成果的影响举足轻重。秉持“能者上,庸者下”的原则,方能对得起学生、无愧于教育事业。如此才能维持学校教育的公正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