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骂新加坡护士并违反工作准证,中国女子被判入狱5周5天。并罚款600新元(约合人民币3200元)。不守规矩就应该受到惩罚、这才是文明社会应有的素质而不是一味的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纵容某些人的坏毛病。我感觉这样的判罚很公正。这种扰乱社会秩序的情况,看似造成的后果或财物损失不大,但影响很恶劣,必须要给予严惩,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体现法律的威慑性。新加坡社会秩序良好,民众也相当自觉守法,这应该与长期严格执法有着密切的关系,很值得我们的借鉴和学习。法严才能治好国,哪些占座、马路横行、食品放添加剂皆是法不严才越来越多,别人的优点是值得学习的。法庭上自述“三名亲友患癌”是“打同情牌”来减轻处罚,幸好法庭采纳不再深究。国内很多人不知道,提供虚假证人证言在资本主义国度(包括中国香港)是犯法行为,是要被有罪指控的。正如当事人为求情说的,“不了解当地法律”,当事人在被调查时候要调查人出具执法证件是一种愚蠢,中国推崇亮证执法未必是新加坡的执法程序,不要用中国的比较完善的规程去要挟对方,你不懂当地法律要对方出具证件在对方看来就是对法律的一种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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