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担任四级高级法官的人,年薪20万,每年处理200件以上的案件。而一个律师,一
一个担任四级高级法官的人,年薪20万,每年处理200件以上的案件。而一个律师,一年只办理20件案件,年收入达到200万。那么,谁的工作更有价值呢?
法官的日常工作几乎都花在了处理案件上,常常需要加班加点,而且案件的后果会终身追随。律师的日常工作时间相对自由,偶尔需要加班,但加班时间是可控的,并且他们不需要对诉讼的胜负承担责任。
在办案方面,法官和律师各有不同,但哪一份工作更具有职业获得感呢?
实际情况是,法官因为大量的案件工作而感到疲惫,缺乏职业获得感。越来越多的法官选择辞职当律师。
而律师由于收入高,工作时间自由,几乎没有放弃律师职业去做法官的人。
提高法官收入的可能性很小,限制律师收入也较为困难。那么,如何使法官不再与律师进行比较,这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希望能有相关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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