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11月25日,河南漯河,一些老人在街边摆摊卖菜,城管队员为他们送去了棉袄。 城管队员说:“我们不撵你们,也不处罚你们”。 作为城市管理者,其职责是维护城市的秩序和环境卫生,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对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进行管理和处罚。 因此,“我们不撵你们,也不处罚你们”。这话摆明了,就是说你们摆摊卖菜的行为属于占道经营了,属于违规行为。 那么,既然涉嫌违规行为而不处罚,明显与本职工作相冲突,与城市管理制度相矛盾。 另一方面,社会应该尊重老年人的劳动成果和付出,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为他们送棉袄是值得肯定的。但是这种帮助不应该牺牲规章制度为代价,也不应该有悖于法治的精神和初衷。 否则,就乱套了! 我觉得,这帮老年人在这里摆摊卖菜,如果既要帮助老年人又不会违背城管制度,做到两全其美。只有将这一段路定性为“临时摆摊点”,规定从几点到几点,“临时摆摊点”功能是满足菜农卖菜以及市民买菜的需求。 要么就不要说“我们不撵你们,也不处罚你们”这种话。听起来好像是一种施舍,赦免,可怜你们。这种不平等会在人们心中,觉得我在这里摆摊是违规占道经营,每一次心里都会咯噔一下,做好城管来了逃离的准备。 对于摆摊的菜农来说,是一种不遵守城管制度,不配合执法的行为。人们也会觉得自己是一个不守法规的人。 界定为“临时摆摊点”,就不存在“我们不撵你们,也不处罚你们”这种说法。这样即帮助老年人摆摊卖菜,也不违法,合情合理合法,没毛病。大家都心安,都是遵纪守法的人。 真要哪一天不准摆摊了,这个“临时摆摊点”依法取消。 总之,不应该随口一说,“我们不撵你们,也不处罚你们”,这样即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之嫌。看来法治社会任重道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