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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伙投资变 “虚假债务”?酒店合伙惊天反转:分红60万后反告股东,离婚暗箱操作浮出水面

“投资150万合伙开酒店,累计领取近 60万分红,转头就把投资款说成借款起诉,要求返还本金150万及利息96万”—— 这

“投资150万合伙开酒店,累计领取近 60万分红,转头就把投资款说成借款起诉,要求返还本金150万及利息96万”—— 这起颠覆商业合作常识的纠纷,在河北邯郸持续发酵。杨某、宁某东、张某梅三人的509万元酒店投资项目,从 最初的“携手创业” 沦为如今的“反目成仇”,背后牵扯的虚假债务疑云、离婚财产算计、三级法院诉讼僵局,让这场商业合作彻底变成一场没有赢家的利益混战。

合伙创业起风波:分红到手,投资款莫名变借款

时间回溯至2018 年5月,怀揣创业梦想的杨某、宁某东、张某梅签订了《股东合作协议》,约定共同出资承包北京市昌平区某汉庭酒店。根据协议明确约定,杨某出资259万元,宁某东出资150万元,张某梅出资100万元, 三人按出资额分红、共担经营风险。

合作初期,一切看似顺利。杨某不计个人工资,优先保证合伙人分红,高价雇佣店长经理经营酒店,酒店数据群的聊天记录显示,三人不仅定期接收经营报表,对营收与支出明细实时跟进,分红记录更是清晰可查:2018 年至2020 年间,宁某东累计获得分红59.544 万元,张某梅获得49.204 万元,杨某获得 100.752 万元。期间,宁某东多次在群内确认分红到账,从未对 “合伙关系” 提出任何异议。

转折点出现在2021年3月,杨某迫于酒店装修升级改造资金负债压力出具《还款协议》,提出以酒店经营分红偿还相关债务的两种方案,但协议中未提及 “解除合伙”,宁某东、张某梅也未同意签字确认。令人始料未及的是,2024 年7 月,宁某东突然变脸,以 “民间借贷” 为由将杨某诉至法院,声称双方已解除合伙关系,要求其偿还 “借款本金 150 万元及利息”,并以另一合伙人张某梅丈夫和宁某东下属会计作证,提交了杨某 2022 年书写的落款为2018年5月10日的《借条》作为核心证据。

离婚暗箱操作:为多分财产,串通伪造债务?

更离奇的是,这起借贷纠纷的背后,还隐藏着杨某与前妻钱某的离婚诉讼,一场 “虚构债务” 的疑云逐渐浮出水面。

据杨某回忆,2021年6月21日,他曾向牛某利借款 30万元,并出具《借条》,明确标注 “该笔借款用于归还宁某东 2017年的 50万元借款”,宁某东作为担保人签字盖手印确认。然而在本次150万元借贷案中,这笔30万元又被宁某东说成 “偿还150万元借款的本金”,被法院错误认定。

“这完全是两码事!” 杨某当庭解释,2017年的50万元借款早已通过拍卖房产清偿,30万元是用于偿还“50万元借款的部分本金”,与合伙投资毫无关联。更令人震惊的是,杨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律师费用转账凭证等证据显示,宁某东隐瞒已经还款30万元本金的事实,又策划协助其伪造追款录音、虚构债务利息30万元,目的是在离婚诉讼中让杨某 “背负巨债”,从而多分得夫妻共同财产,早点还清2017年的50万元借款,后在案件执行中,杨某坚决反对,两人“反目成仇”致使杨某除还清50万元本金外,又让宁某东多获得80多万元。

北京市丰台区相关法院 2021年的离婚判决书也印证了这一混乱局面:钱某曾主张双方存在120余万元共同债务,但因债务证据不足未获支持。而那些被质疑为 “虚构” 的债务,恰恰与宁某东起诉的 “借款” 存在关联。

三级法院审理陷僵局:合伙清算难推进,核心证据被无视?

涉县相关法院一审认定,杨某出具的《还款协议》和《借条》构成债权债务协议,判决其偿还宁某东借款本金 120万元及利息。杨某不服上诉,邯郸市相关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杨某表示,他向二审法院提交了 20多份核心证据,包括 2021年9月15日宁某东和张某梅签字确认的 “承认合伙关系、共担风险” 的流水单、自己垫付622万余元酒店装修费用,个人负担400多万元酒店房租的凭证、多年合伙分红记录等,足以证明双方从未解除合伙关系,本案应按合伙关系进行清算。

值得注意的是,2020 年 1 月分红后,疫情来袭,某庭总部要求酒店升级,杨某垫资1000多万元进行装修,后续酒店因疫情关门,他又通过抵押房屋贷款、借高利贷等方式个人垫付房租400多万元,致使杨某个人债务高筑,成为夫妻反目,离婚的根本原因。

2021 年 3 月,杨某提出用分红偿还股东应承担的装修款份额,但宁某东、张某梅均不同意,还款事宜搁置。后来因酒店未按期交纳房租,房东于2021 年 7 月29日关闭汉庭酒店,宁某东等人便找到杨某梁商量打虚假借条,目的是利用夫妻矛盾杨某前妻钱某起诉杨某离婚的机会,在离婚案中多分财产,减轻经营压力。

杨某说“本人通过学习法律,《民法典》规定,恶意串通侵犯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无效,宁某东提供的150万元借条应该无效。”,他也曾多次起诉要求解除合伙并进行财务清算,但因管辖权异议、会计凭证调取困难等原因,要么撤诉要么被驳回。而宁某东在合伙期间享受分红,却未承担酒店装修的巨额支出,也不分担合伙酒店房租和经营亏损,明显违背了 “共享利润、共担风险” 的合伙基本原则。更离谱的是,一审审理中,宁某东为证明借条真实,让合伙人张某梅的丈夫及自己医院下属的会计等利害关系人做假证。又拿2021年6月21日这笔30万元被法院认定为在本次150万元借贷案中,“偿还本案借款的本金”。

目前,杨某已向上级中央有关部门申诉,案件正在审查中。这场持续数年的纠纷,让所有当事人都深陷泥潭:酒店因股东内斗、拖欠租金被房东解除合同,被品牌方发函警告后停业;杨某背负巨额债务官司,离婚财产分割一地鸡毛;宁某东虽胜诉但面临 “虚假诉讼” 的质疑,张某梅也被卷入无休止的法律争议中。

创业警钟:诚信不可丢,规范是底线

杨某表示,“盈利时分取红利,亏损后立刻反目,这哪是做生意,分明是设局坑人!” 杨某的感慨,道出了这场纠纷的核心症结。这起合伙多年的伙伴反目事件,因投资款被恶意转为借款的核心情节,精准戳中了众多创业者的痛点,也为所有商业合作者敲响了振聋发聩的警钟:商业合伙中,如何才能守住合作初心,如何规避此类“鸠占鹊巢”的悲剧?

不要轻信“兄弟哥们义气的伪善保证”,让人利用道德绑架步步设局落入别人的圈套。筑牢合伙合作的“防火墙”,制度规范是第一道防线。首先,务必签订条款完备的规范合伙协议,明确出资比例、分红方式、退伙条件、清算流程等核心条款,避免“口头约定”留下侥幸心理,从源头堵住漏洞;其次,资金往来务必留存完整凭证,个人账户与公司账户严格区分,杜绝财产混同;最后,涉及合作重大决策变更时,必须形成书面文件并由全体合伙人签字确认,确保权责清晰。

更重要的是,诚信是商业合作的基石。少数人试图通过伪造证据、虚构债务谋取不当利益,不仅会导致司法资源浪费,还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民事制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正如杨某所言:“做生意贵在长远共赢,利用法律漏洞坑害昔日合伙人,看似能谋取一时之利,最终必然自食恶果”。

如今,这起千万元酒店投资纠纷仍疑点重重:巨额投资为何会沦为借贷纠纷?虚构债务的说法是否有事实依据?合伙清算事宜何时能真正落地推进?合伙关系与借贷关系的法律界限能否清晰界定?这些疑问的解答,亟待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厘清真相。

杨某期待有关部门能彻查案件真相,还他一个公道,维护市场正常的商业秩序。他更期盼司法机关能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厘清合伙与借贷的界限,戳穿虚假证据的伪装,让失信者付出应有代价,切实守护商业合作中的诚信底线与法律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