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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失所爱的太子

沈家将我接回沈府,想让我替沈芷柔嫁给恶贯满盈的宁远侯世子褚南箫。我亲爹、兄长,让我安分守己,不要奢望其他。已给了我比青石

沈家将我接回沈府,想让我替沈芷柔嫁给恶贯满盈的宁远侯世子褚南箫。

我亲爹、兄长,让我安分守己,不要奢望其他。

已给了我比青石镇好许多的生活,即使事实上,连奴婢都不如。

如果他们稍微打听过去十年,我是怎么过的,就不会指望我安分守己,更不会心怀歹意地接我回来。

他们会后悔让我活着,而我会让他们后悔来到这个世上。

既然将我仅存的一丝期待都掐灭。

那就都毁了吧。

1.

刚入沈府,他们对我嘘寒问暖,祖母、父亲、兄长,都说我一个人受苦了。

娘六年前已去世,我已经过了六年一个人的生活了,可他们仿佛今天才知道我独自一人生活。

继母是父亲的表妹,端得是嫡母的宽厚仁爱,背后却让她身边的奴婢欺辱我。

沈府的大小姐沈芷柔,才貌双全,沉鱼落雁,却没有一颗善良宽厚的心。

她对我的嫌弃,没有明言,却淋漓尽致地洒在脸上。

每次有我的场合,她都会用手帕轻捂鼻口,眉毛紧蹙,仿佛我身上有让她难以忍受的味道。

偶尔,她也会将旧衣物赏给我,是她奴婢都不穿的衣物。

对这些,我都甘之如饴。

毕竟能吃饱穿暖,还有一处遮风挡雨的屋子,再怎么简陋,也已比青石镇屋子好上许多。

他们怎么数落我,看不起我,我都置若罔闻。

富贵之家,所谓的折辱,也就只是言语、神情上的攻击,再不然,也就拿我跟最低等的奴婢相比。

他们以为这样就能抽走我身上的那根脊梁,永远匍匐在地。

可对不择手段活下去的人来说,自尊是最无用的。

早就被舍弃的尊严,甚至人性,已坚不可摧了。

一个食母亲之肉活下来的人,哪里还有人性可言。

2.

看着沈芷柔在沈老夫人、沈太太,甚至是我父兄面前,小女儿状的娇娇样,我还是有些羡慕,也有些怀念。

曾经,我也是爹娘的娇娇儿,骑在继父的肩膀上,摇晃着小短腿,挥着手,迎着阳光,而娘早已在门前候着。

阳光那么的暖,那么的亮,看不清娘的脸。

我继父是青石镇的屠户,人高马大,目不识丁,在外鲁莽粗野,在我娘这就化为绕指柔了。

我娘本是沈家之妇,却被亲夫沈修和其表妹诬陷与下人有染,被休弃。

我兄长作为长子被留在沈家,而我这个女儿跟随娘一并被逐出沈家。

一个女子,无家族护佑,独自携幼女,很难在这世道生活。

好在,我娘遇见了我爹,我爹将我两带回青石镇。

生活虽不是大富大贵,但也能衣食无忧。

每日清晨,我爹都会带着我去猪肉摊,直至将摊上的肉卖完。

待太阳爬上头顶,我会骑着他的肩膀,晃着两条小短腿,往家走去。

阳光下,两个人,一个影子。

还未到家门,远远就看见,我娘站在门前与我们招手。

这个时候,我爹的步伐会迈得更大更急些,迫不及待搂着娘的肩膀,向已飘满香味的屋子走去。

好景不长,我五岁时,外族来侵,朝廷大肆征兵,每家每户的壮丁几乎都被拉去从军了,我爹也无法幸免。

那天,爹穿着娘缝的新衣,新鞋,拿着包袱,背着太阳,一步三回头。

娘牵着我的手,亦步亦随地跟在身后,直至我累得走不动。

爹的背影越来越小,直至看不见。

爹走后,我娘接些刺绣的活,赚些碎银,还有爹卖肉存下的银子,我们娘俩也勉强度日。

只是,娘脸上的笑容少了许多。

一日复一日,爹毫无音讯。

他目不识丁,连信都没寄回一封。

只是,这样平静贫苦的生活也被打破。

3.

壮丁从军,老少妇孺在耕种上力不从心,加之蝗虫侵害,那一年,几乎颗粒无收。

向朝廷请愿赈灾,可朝廷太远,青石镇太小,青石镇的人可有可无。

熬了数月,依然没有等来朝廷一粒的赈灾粮。

青石镇附近的村镇无一幸免。

人们无处可去,无处可逃。

每个人都面黄肌瘦。

别说粮食,连树皮都被人啃光了。

甚至出现人吃人的事。

枯黄的头发,大大的眼睛,凹进去的双颊,我时不时饿得晕倒。

直至昏迷。

梦中,一股肉香味窜进鼻腔,我本能张开嘴巴,肉汤流进胸膛,就像干枯了许久的庄稼,恰逢雨露。

瞬间活了下来。

我不愿意醒来,梦里能吃到肉。

当我吃到第三次肉的时候,娘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心心,心心,醒来了,再不醒来就见不到娘了。”

吃肉固然重要,但是见不到娘,我宁愿不吃。

我睁开双眼,看着眼前的娘,脸色苍白的不像活人。

满屋的血腥味,我惊恐地看着腿和手臂都在流血的娘,还有她手中的那晚肉汤。

“心心,赶紧吃了。”

我恐惧地看着那晚肉汤,往墙边缩去,而后又爬向娘,“娘,娘……”一手捂住流血的伤口,那伤口被刀切割的坑坑洼洼。

一手胡乱拿起床单,用嘴撕下。

“心心,别忙活了。娘活不下去的。你听娘说。”枯瘦的手,就如干旱年的树枝,摁住我的手,“心心,喝了这碗肉汤,然后往北走,听说那里有个黑风寨,让那里的土匪收留你,务必活下去。”

“不!娘!不!我不要离开娘!我不要!不要!”我把头都要摇断似得,眼泪鼻涕糊满了脸,“娘,我要跟你在一起!”

我娘也曾是俏丽若三春之桃的艳丽女子,如今却形如槁木,她如今也只是花信年华而已。

“心心,你爹还没回来。这几年,他从未入我梦过,定是还活着。找到你爹,替娘陪陪他。

娘走后,不要再生火,其他的人看见我们家有烟,以为我们家有粮食,会来抢夺,甚至把你当粮食了。

如果饿急了,就吃点娘的肉,别煮,也别怕。

娘心甘情愿的,唯愿我儿能在这乱世活下去,找到你爹,如果可能,有机会回沈府看看你兄长。”

那天,乌鸦久久盘旋在我家屋顶,不愿离去。

我赤手在院子的那棵枯树下,挖了坑,将娘拖入。

我娘的脸,一寸寸在黄土的掩盖下,消失了。

自此,我总想不起娘的脸。

最后,我还是喝了那碗肉汤,我要活下去,去找爹,还有去沈府看我的兄长,替我娘看看他。

可是,娘啊,十余年未曾见面的兄长,与我已形同陌路,还认贼作母。

4.

我原以为,沈寒枫是生性淡漠,可当我看见沈芷柔与他撒娇,要吃梅花糕。

他宠溺地摸着她的头,“小馋虫,哥明日下学后,给你带。”

他尊沈夫人为母亲,对她关怀备至,冬霜降、天渐凉,提醒沈夫人别忘添衣裳。

沈家的大少爷,是属于沈芷柔,沈夫人,沈家,唯独不可能属于我那连坟都没有的娘。

其实,他们要我替嫁,我也不太在意。

能过就过,不能过就杀了,反正我已孑然一身,无所畏惧。

只是,他们不该诋毁我娘,污蔑我娘。

“沈心溪长得还真像她那狐媚子的娘,宁远侯世子褚南箫应该会满意吧,他不就喜欢搜罗这种放荡的狐媚子吗?”

沈夫人的话从飘落的雪花,飘到我耳里。

“这段时间把她养得肤如凝脂、领如蝤蛴、玉骨冰姿的,想必褚世子也该满意。届时,柔儿与他的婚约也就解了。”沈老夫人手握佛珠,像一位慈善的老太太。

“祖母,那女人就跟她娘一样,成天勾搭男人,连我们家男仆都不放过。真是跟她娘一个德行,喜欢与贱奴苟且。听说她娘在青石镇又嫁了个杀猪的,怪不得每次我从她身旁走过,都一身的臭味。”熟读四书五经的沈芷柔,却不是满口的仁义道德。

“柔儿,你是大家闺秀,别说这些污秽之语,自降身份。别在意沈心溪,她是为你替嫁的,以前跟沈家没什么关系,以后跟沈家也没什么关系。只是,你兄长毕竟出于那女人肚皮,别惹得你兄长不快。”

“祖母,孙女谨听您的教诲。大哥根本不认那个女人当娘的,大哥只有母亲,才不会跟那个女人扯上一丝关系呢。”

屋檐外的雪,越来越大,大得已看不见暖亭里沈家最尊贵的三位女人。

原来我娘真得美得让她们都嫉妒。

数月的娇养,总算把我养得跟年轻时的母亲一样,淡眉如秋水,玉肌伴轻风。指若削葱根,口若含朱丹。

我踩着雪,披着红色的斗篷,像极了我娘白皙手臂上那块割肉伤口呢。

5.

冬去春来,沈夫人第一次带我出席长公主举办的赏花宴。

这是带我去给褚南箫验货了。

我温顺地接受她们的安排。

那天,是来沈府后,少有与沈寒枫单独相处的机会。

“大哥,娘一直惦记着你,每每到你生辰时,都会煮一份长寿面。她没有与人通奸,是沈修和现在的沈夫人……”

还未等我话音落,他就恶狠狠地打断我的话“住口!我的母亲只有沈夫人,没有其他的娘。还有你,你有什么资格叫我大哥,你是父亲的种吗?如果不是需要你替柔儿嫁,你以为你有机会回到沈府,成为沈小姐吗?”

他的眼神,像我是什么腌臜物一样,紧皱眉头,眼神斜视,轻蔑又不屑,而后用力甩过衣袖,从我身旁走开。

我原以为我的心不会再痛的,可,为何,像被人紧紧攥住心,一抽一抽的痛。

沈府中,娘唯一在乎的人,却视她如敝履。

那几年的那碗长寿面,总归是坨了后,让我拿去喂猪的。

赏花宴上,贵女们虚虚假假地彼此奉承。

也会将目光放在我这种生人身上,然后在沈芷柔欲言又止中,将我的身世和我的娘,又拉出来取乐贬低一番。

我已被货主评估通过了。

沈夫人也不再将精力放在我身上,任我被当众耻笑。

在她们羞辱,和自以为是下,我落荒而逃了。

躲在无人的偏亭,恰逢一位故人。

6.

迎着满园桃花,他洗却了那日的狼狈,身着一身红色龙袍,矜贵又梳淡。

娘去了后,我向北而去,还没到黑风寨,已饿得晕倒在路边,待我醒来,却已身在黑风寨。

原来是被黑风寨的人捡回。

之后,我在黑风寨落了脚。

与大当家学习武,与二当家学用毒,与三当家学含娇流媚。

跟着大当家们劫富济贫,偶尔也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去外族那偷鸡摸狗。

手上也染了不少人的血,只是,这些人都是死有余辜。

进沈府之前,回青石镇路上,捡了一个满身是血的男人,带回黑风寨精心疗养将近一月,总算恢复如初。

他说他叫阿烨。

寨里都是大老粗的男人,兀然来了一位立如芝兰玉树,笑如朗月入怀,灿若朝光浮于水,静如温风梳柳色的矜贵男子,撩动了一波满是石头的湖面。

三当家总让我去他身边展示教我的御男之术,大当家让我纳了他,二当家迷晕了他,半夜扔入我房中。

他们无不例外想将这位好看的郎君,留在寨内,主要是让我将他的种留下,改善黑风寨未来寨主的容貌。

爱美之心,人人皆有,唯黑风寨的人独强。

当初把我捡回去,也是因为我长得好看,要不,那人食人的饥荒年,养多一个人,土匪窝也承受不住。

毕竟黑风寨只是农闲时,去北境边界,偷点羌戎族的牛羊,从未抢劫过本朝百姓。

农忙时,个个光着臂膀,下田耕地。

偶尔还需要去山下卖个艺,赚些碎银。

比如大当家当街表演个胸口碎大石,二当家将毒药收起,穿个马褂,挎个药箱,走街串巷为百姓治病收取诊金;三当家去茶馆唱个小曲。

至于,当初是怎样上山当土匪的,都是在天灾人祸,家破人亡时,选择上山抱团活下去而已。

这个比我还好看的人,我是整个黑风寨公认长得最好看的人,现在公认第二。

与我同枕共眠了好些夜晚,夜夜被三当家扔上我床,刚开始,我还会将他抱回他的房间,但没一会又会被扔进我屋。

最后,我也懒得抱他回去了。

当然,我们只能合被而眠,也做不了什么,毕竟我只是个女人,而已。

从刚开始,他醒后看见一旁的我,有些诧异,而后也习以为常,主动将屋里的被褥衣物拿来我屋。

之后,三当家也未曾向他下药过。

只是,当家们,总是若有所思地看着我的肚子,期待黑风寨史上最俊美的当家在我肚子里。

在黑风寨的日子,就如我们一家三口在青石镇的时候,快乐得让人忘记伤痛。

那天,黑风寨下山的弟子,说青石镇满是官兵,像是从京城来的。

饿殍满镇的时候,不见朝廷的一个官兵。

如今,为了一个阿烨,官兵来得如此迅速。

7.

当初捡到他的时候,他身上穿得就不是普通人家的公子,整个青石镇,最富裕的人穿得也没有他身上衣物一半的好。

“需要我们护送你回去吗?”我拿着那块龙样式的玉佩,递给他。

“心心,谢谢你,还有黑风寨里所有的人,这是我平生最快活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