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直面当前学术不端治理中的核心悖论:在“零容忍”的舆论呼声中,实际承受最严厉惩戒的往往是处于权力末梢的青年学者与研究生,而真正主导不端行为、享有“豁免权”的学术权力主体(即“操盘手”)却常能脱身。结合对科研生态中“学阀”结构、高压评价体系(如“非升即走”)及历史案例(如“汉芯”事件)的系统分析,研究指出这一现象并非偶然,而是“选择性问责”的必然结果,其根源在于学术不端已被系统性纵容。文章批判了将不端行为简单归因为个人道德沦丧的片面观点,论证其本质是扭曲的评价机制、垄断的资源分配与缺位的司法惩戒共同催生的系统性病症。治理的关键绝非“拿老实人祭旗”,而在于推动一场触及权力结构与利益分配的深层改革:必须将追责矛头真正指向不端行为的“操盘手”与“受益者”,改革催生焦虑的评价体系,并补齐司法惩戒的刚性短板。唯有实现从“惩罚弱者”到“问责强者”、从“道德谴责”到“制度重构”的范式转变,才能构建一个让“求实”者安心前行、让作恶者无处遁形的健康科研生态。
关键词:学术不端;选择性问责;学阀;非升即走;评价体系;科研诚信立法;系统治理;青年学者

引言
近年来,从代表、委员发声,到社会舆论,对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入刑”的呼声日益高涨。然而,委员关于推进科研诚信立法、严惩“论文工厂”的建议,在引发共鸣的同时,也触发了科研界内部更深层的忧虑:在现有权力结构与评价体系下,更严厉的惩处措施,是否会再次不公地落在本就承受巨大压力的青年学者和底层研究者身上?这种“谁在真正承担代价”的追问,直指当前学术不端治理的命门。
历史与现状提供了令人不安的答案。回顾“汉芯”造假案,其处理结果与造成的巨大社会损失和信任创伤严重不匹配,司法惩戒的缺位留下了“犯罪成本极低”的危险先例。而在日常的学术生态中,一种泾渭分明的“追责双轨制”已然形成:青年教师、博士生一旦涉事,常被冠以“学风败坏”、“个人失德”的罪名,面临职业生涯的毁灭性打击;而拥有头衔、资源和话语权的学术权威或团队负责人,即使卷入更严重、更系统性的不端争议,也往往能以“图片误用”、“引用失当”、“管理失察”等轻描淡写的理由脱身,至多受到轻微的内部处理。
这种选择性执法的背后,是前文所述“学阀”结构对学术资源的垄断与对话语权的把控。当学术不端早已不是孤立的个人行为,而是与扭曲的“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评价机制、与“非升即走”带来的生存焦虑、与论文买卖的灰色产业链紧密捆绑时,任何仅仅针对末端执行者的“严惩”,都不仅是正义的缺失,更是对系统性压迫的妥协与掩饰。本文将深入剖析,为何当前治理模式易于演变为“拿老实人祭旗”;阐明学术不端实为系统性逼迫与纵容的产物;并最终论证,真正的“零容忍”,必须从惩治无权无势的“替罪羊”,转向问责掌握权力与资源的“操盘手”,并从根源上重塑催生不端的制度环境。
第一章“祭旗”现象:选择性问责下的牺牲品与幸存者当前学术不端治理中最显著的不公,体现为追责对象与责任程度的严重失衡,形成了一种“底层重罚、高层轻纵”的“祭旗”模式。这种模式非但不能净化生态,反而加剧了系统的扭曲与底层研究者的恐惧。
1.1“重拳”为何总向下?在学术金字塔中,青年教师、博士后、博士生处于最底层。他们缺乏稳定的职位、独立的资源、稳固的学术人脉与足够的话语权。当不端行为曝光,他们是最容易被切割、被抛弃的环节。机构为维护声誉、平息舆论,往往倾向于快速处理涉事的“临时工”或初级人员,以此展示“铁腕整治”的决心。这种处理方式成本低、阻力小,却能迅速产生“杀鸡儆猴”的视觉效果。相反,追究享有盛誉的资深教授、学科带头人乃至行政领导的责任,则涉及复杂的利益网络、可能动摇学科地位、影响资源获取,甚至牵出更多问题,因此阻力巨大,常被“冷处理”或“内部消化”。
1.2话语权的不对称与定性的“魔术”。同样涉及数据问题,对青年学者可能被定性为“主观造假”、“学术欺诈”,而对权威专家则可能被解释为“团队管理疏忽”、“学生操作失误”或“无心之失的图片误用”。这种定性上的双重标准,源于话语权的不对称。权威人物拥有定义问题性质、影响调查进程、调动资源进行危机公关的能力。他们可以将系统性问题转化为个人疏忽,将学术不端降解为技术瑕疵,从而成功实现责任“降维”与风险隔离。
1.3“汉芯”遗毒与“破窗效应”。“汉芯”事件的处理模式——重大欺诈而未受刑事追责——树立了一个极为恶劣的先例:即学术不端的顶层成本可以低到忽略不计。这直接导致了“破窗效应”:当“打碎玻璃”(实施不端)的预期代价极低,而潜在收益(项目、经费、头衔)极高时,冒险行为便会滋生。更为关键的是,这种顶层“豁免”文化向下渗透,使得中下层在面临“非升即走”等高压考核时,也更容易产生“大不了也就是学术处罚”的侥幸心理,或被迫卷入由上级主导的不端行为中,最终成为唯一的担责者。因此,“祭旗”现象不仅是结果不公,更是纵容系统性不端的重要诱因。
第二章系统性逼迫:高压评价体系下的“生存性造假”将学术不端简单归咎于个人道德滑坡,是一种肤浅且逃避责任的归因。更深层的驱动力量,是扭曲的、唯量化指标是从的科研评价与考核体系,这套体系正系统性制造着焦虑,并逼迫部分研究者,特别是处于职业生涯早期的青年学者,在生存压力下铤而走险。
2.1“非升即走”与“定时炸弹”。“非升即走”的预聘制本意是激发活力、筛选人才,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常异化为一把悬在青年教师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短短三到六年的考核期内,青年教师被要求同时完成沉重的教学任务、指导研究生、申请竞争激烈的科研项目,而决定其去留的“硬通货”,往往仍是高影响因子论文的数量和科研经费的数额。这种“多线程高压”状态,迫使研究者必须与时间赛跑,追求“短、平、快”的产出。当扎实、深入但周期长的“冷板凳”式研究无法满足考核时限时,数据美化、论文拆分、“灌水”甚至更恶劣的造假,便成为部分人眼中不得已的“生存策略”。
2.2“唯论文”阴魂不散与“论文工厂”的供需链。尽管政策层面三令五申“破五唯”,但在许多机构的具体操作中,论文数量、期刊分区、影响因子仍是职称评定、人才帽子评选、绩效分配中最核心、最“客观”的指标。这种评价惯性,直接催生了对论文的畸形需求。一方面,它促使研究者追求“可发表性”高于“科学性”,选择容易出成果的跟风课题,回避高风险、高创新的探索;另一方面,它为“论文工厂”和代写代发黑色产业链提供了巨大的市场。购买论文、挂名交易等现象屡禁不止,其根源在于评价体系对“论文”这一符号本身的崇拜,而非对其背后科学价值的甄别。打击“论文工厂”是必要的,但若不改革催生需求的评价机制,无疑是扬汤止沸。
2.3资源垄断下的“依附”与“共谋”。在“学阀”主导的资源分配格局下,青年学者为获得实验条件、项目支持和晋升机会,常需依附于某个学术“山头”。这种依附关系,使得他们可能被迫卷入团队负责人的不端行为中,例如在不符合贡献的情况下被署名,或被迫使用存疑的数据。揭露不端可能意味着职业道路的终结,而保持沉默或配合则可能分得一杯羹。这种结构性压迫,使得学术不端从个人选择,演变为一种权力胁迫下的“共谋”,而一旦东窗事发,处于权力末端的青年学者往往成为“弃子”。
第三章权力纵容:“学阀”结构下的责任豁免与沉默文化如果说高压评价体系是逼迫学术不端的“推力”,那么“学阀”结构及其衍生的权力不对等,则为不端行为提供了“庇护”和“纵容”的拉力,并制造了令人窒息的“沉默文化”。
3.1“学阀”的“护城河”与“豁免权”。学术“学阀”通过垄断关键学术资源(重大项目、重点实验室、期刊编委、奖项评审)、把控人才评价与晋升渠道,构建了坚固的利益共同体和话语权壁垒。当共同体内部成员涉嫌不端时,这套系统会自发启动保护机制:动用影响力干扰调查、操控舆论定性、以“保护学科声誉”或“维护团队稳定”为由进行内部包庇。调查组可能由“学阀”的盟友或下属组成,举报者可能遭到排挤和报复。这使得对“学阀”及其核心成员的不端指控,调查过程异常艰难,处理结果常高举轻放。这种事实上的“豁免权”,向整个学术圈传递了一个危险信号:权力和地位可以兑换为不当行为的“免罚金牌”。
3.2学术霸凌与被迫的“沉默”。在权力高度不对称的师生关系或团队上下级关系中,学术霸凌时有发生。学生或青年学者可能被强迫贡献数据而无合理署名,被要求完成不合理的工作量,甚至被迫在存疑的数据上签字。他们深知反抗的代价:可能是无法毕业、拿不到推荐信、在圈内被“封杀”。这种恐惧催生了普遍的沉默。即便他们知晓或怀疑存在不端行为,也往往不敢举报,甚至被迫成为不端行为的执行者或“背书人”。这种系统性沉默,是不端行为得以长期隐藏和蔓延的温床。
3.3“图片误用”与责任稀释的话语策略。近年来,对于某些权威人物涉嫌的图片重复使用等问题,“图片误用”成为一个高频的辩解词。这一话语策略的精妙之处在于,它将可能涉及主观造假的严重学术不端行为,技术性地解释为无心的、非主观的“失误”或“疏忽”,从而将道德责任、法律责任稀释为技术性责任。这种话语权的应用,是“学阀”结构保护其成员的核心手段之一,它使得追责难以深入,也使得公众舆论的质疑被轻易化解。当“造假”可以被称为“误用”,严肃的学术诚信问题便被消解于无形,选择性问责得以完美实现。
第四章司法缺位:从“汉芯”到“论文工厂”的惩戒短板系统性的纵容,不仅源于学术内部的权力结构,也源于外部司法惩戒的长期缺位与软弱。法律红线的模糊与后退,使得学术不端的成本被锁定在学术共同体的内部处理层面,无法形成终极威慑。
4.1“汉芯”案的警示:刑事追责的真空。如前所述,“汉芯”造假案涉案金额巨大、证据确凿、社会影响恶劣,完全符合诈骗罪等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然而,最终处理止于行政和学术内部处罚,未进入司法程序。这开创了一个极其危险的先例:即使是最恶劣的科研诈骗,其最坏结果也可能仅仅是“学术生命”的终结(且常伴随利益交换后的“软着陆”),而非牢狱之灾。这等于在事实上宣布,科研领域存在一个“法外之地”,刑事法律在此失效。这种“高收益、低风险”的预期,是催生胆大妄为者的重要诱因。
4.2“行刑衔接”的梗阻。目前,对学术不端的处理主要依赖单位内部的行政调查和学术组织的伦理评议。这些内部处理在专业性上有其优势,但往往缺乏司法程序的刚性、透明度和强制力。更重要的是,当内部调查发现可能涉嫌犯罪时(如套取、挪用巨额科研经费),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机制常常不畅。单位可能出于“家丑不可外扬”的思维,倾向于内部消化;司法机关也可能因专业壁垒、立案标准不清晰或重视程度不足而难以介入。这种“行刑衔接”的梗阻,使得许多本应受到刑事制裁的案件,被“消化”为党纪政纪处分或学术处理,大大降低了法律的震慑力。
4.3立法模糊与执行困难。尽管有科研诚信立法、将论文买卖纳入征信等建议,但现有法律在界定“学术不端”与“刑事犯罪”的边界上仍显模糊。何种程度的数据篡改构成诈骗?如何认定“论文工厂”经营者的刑事责任?如何量化因学术不端造成的国家损失?这些法律适用上的难题,给司法介入带来了困难。此外,学术不端行为往往隐蔽、专业性强,调查取证成本高,进一步增加了司法执行的难度。这使得法律在面对学术不端时,常常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成为悬在每一个潜在造假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第五章治理转向:从“末端惩治”到“系统问责”因此,真正有效的治理,必须彻底扭转“拿老实人祭旗”的错误倾向,从针对弱势个体的“末端惩治”,转向针对权力结构与制度根源的“系统问责”。这要求惩处的矛头必须上移,对准不端行为的真正源头和最大受益者。
5.1追责必须指向“操盘手”与“受益人”。任何一项不端行为,无论是数据造假、论文买卖还是不当署名,往往并非底层研究者独立完成。其背后可能存在团队负责人的指使、默许或施压,可能存在机构为追求业绩的纵容,可能存在评审专家、期刊编辑的失职。因此,问责必须贯穿全链条:1)首要问责团队负责人(PI)与通讯作者:他们享有成果的最大荣誉和资源,必须对团队产出的学术诚信负首要和最终责任。出现不端,应首先追究其管理责任、监督责任乃至共同造假责任,而非让具体操作的学生或博士后顶罪。2)追究机构管理责任:对于屡次发生不端或存在系统性问题的机构,应追究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削减其招生指标、科研经费和评优资格,倒逼机构建立有效的内部监管体系。3)打击“论文工厂”及买方:不仅要打击论文代写代发的黑色产业链经营者,更要严厉惩处购买论文、寻求“挂名”的科研人员(尤其是作为“买方”的课题负责人),彻底斩断需求。
5.2建立独立、透明、权威的调查机制。必须打破“学阀”的自我保护,建立超越利益关联方的独立调查委员会。调查过程应最大程度公开透明(在保护举报人前提下),接受社会监督。调查结论应基于确凿证据,避免使用“图片误用”等模糊词汇进行责任稀释。对调查不公、包庇袒护的行为,同样要严肃追究。
5.3引入并强化司法惩戒。推动立法或司法解释,明确将性质恶劣、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如“汉芯”式诈骗、有组织的论文工厂犯罪)纳入刑法打击范围。畅通“行刑衔接”渠道,对于涉嫌犯罪的,学术机构必须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只有让刑事制裁真正落地,才能打破“学术不端不是犯罪”的幻觉,形成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
第六章根源治理:改革催生不端的评价与资源分配体系“系统问责”治已病,“根源治理”方为治本之道。不从根本上改革催生焦虑、扭曲动机的评价与资源分配体系,任何严惩都只是扬汤止沸,甚至可能加剧内卷与不公。
6.1彻底改革“非升即走”,推行长周期、多元化评价。改革“非升即走”的机械应用,延长考核周期(如6-9年),给予青年学者更宽松的探索期。评价标准应彻底抛弃“唯论文”,建立多元化评价体系:重点评估其研究方向的前瞻性、研究工作的原创性、对领域的长远潜在影响,以及教学、服务和团队贡献。允许失败,鼓励探索“从0到1”的高风险研究。推广“终身教职”后的定期国际评估,而非“非升即走”的一考定终身。
6.2坚决破除“唯论文”,落实“新政绩观”。将“破五唯”真正落实到资源配置、职称评审、人才评价的每一个环节。大力推广代表作制度,关注成果的质量而非数量。倡导前文所述的“新政绩观”:以解决真问题、培养真人才、做出真贡献为核心。资源应更多投向那些有思想、有潜力的“科学野战军”,而非仅仅依据已有的“帽子”和“山头”进行分配,从根本上瓦解“学阀”垄断资源的根基。
6.3建立健康、包容的学术文化。机构应积极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学术氛围。保护举报人,严厉禁止任何形式的学术霸凌和打击报复。加强科研伦理和学术规范教育,使其成为研究生和青年学者的必修课。学术领袖应以身作则,恪守诚信,提携后学,而非构建人身依附的“小山头”。
第七章保护“老实人”:为青年学者创造安心科研的制度环境治理的最终目的,是保护绝大多数恪守诚信的“老实人”,为他们创造一个可以安心坐“冷板凳”、从事真正创新研究的制度环境,而非让他们在高压和恐惧中挣扎。
7.1减轻考核压力,提供稳定支持。为职业生涯初期的研究者提供更具保障性的起步支持,如更充足的启动经费、更稳定的薪酬待遇、更清晰的职业发展路径。减少与生存直接挂钩的短期考核,让他们能够从容规划具有长远价值的研究课题。
7.2明确权责利,保护弱势者。在团队中,通过制度明确导师(PI)与学生的权责边界,特别是科研成果的署名规范和数据所有权。建立便捷、保密的学术不端举报和申诉渠道,并确保举报人不受报复。当团队出现不端争议时,调查应首先保护学生和初级研究人员的合法权益,避免其成为权力斗争的牺牲品。
7.3树立正确榜样,强化正面激励。大力表彰和奖励那些在艰苦领域取得原创突破、恪守学术道德的科学家,将他们树立为真正的榜样。在资源配置和政策倾斜上,明显向踏实干事、作风正派的团队和个人倾斜,形成“让老实人不吃亏”的明确导向。
第八终章总结与展望:走向正义与效率统一的科研新生态综上所述,学术不端的治理,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十字路口。是继续停留在“抓几个小鱼小虾”以平息舆论的“祭旗”模式,还是勇于啃硬骨头,推动一场触及权力结构与利益分配的深层改革,将决定中国科研生态的未来面貌。
“拿老实人祭旗”的模式是双重不正义的:它让本已在系统压迫下的弱势者承受不应有的重罚,同时让真正的责任主体逍遥法外。这非但不能净化环境,反而会加剧恐惧、助长不公、侵蚀整个共同体对正义的信心。历史教训(如“汉芯”案)警示我们,缺乏司法刚性惩戒和顶层问责,任何诚信建设都是脆弱的。
因此,我们必须坚定地转向“系统治理”的新范式。这一范式的核心是:问责向上,改革向下,法治兜底。
*问责向上:将追责的焦点对准不端行为的发起者、主导者和最大受益者——即那些掌握权力和资源的“操盘手”,打破“学阀”的豁免特权。
*改革向下:从根本上改革催生焦虑、扭曲动机的评价与资源分配体系,破除“唯论文”,落实“新政绩观”,减轻青年学者的生存压力,让他们能够“求实”而非“求存”。
*法治兜底:完善立法,强化司法对重大科研欺诈行为的惩戒,畅通“行刑衔接”,用法律的刚性红线,树立“不敢假”的最后威慑。
最终,我们需要的不是一个在恐惧中运行的、靠“祭旗”维持表面平静的科研江湖,而是一个正义与效率统一的科研新生态。在这个生态中,权力受到制衡,资源公平竞争,评价回归科学本身,法律一视同仁。在这里,“求实”者能得到奖赏和尊重,“野战军”能获得支持和空间,而任何试图玷污科学圣殿的人,无论地位高低,都将付出应有的代价。这不仅是守护学术的纯洁,更是守护一个民族创新的未来。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告慰那些被不公对待的“老实人”,才能真正迎来一个充满活力、值得信赖的科学黄金时代。
作者:钟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