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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太和区女儿河村征地疑云:基本农田变工业用地失地农民权益亟待兜底

“这块地2004年就立了基本农田保护碑,怎么能说变工业用地就变了?”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村村民单女士,手持2011年

“这块地2004年就立了基本农田保护碑,怎么能说变工业用地就变了?”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女儿河村村民单女士,手持2011年拍摄的基本农田保护碑照片,语气中满是不解与愤慨。这位身患癌症的村民,多年来拖着病体坚持维护权益,不仅要追问土地性质变更的合法性,更要追回被拖欠的补偿款与本应落实的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图片由单女士提供)

(图片由单女士提供)

核心争议:基本农田“变身”工业用地,审批程序涉嫌违法

单女士手中的核心证据极具说服力:2004年10月,太和区上级部门在女儿河村“大块地”正式设立基本农田保护碑,2011年拍摄的照片清晰留存了这一法定标识。根据《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经国务院批准,且仅限军事、能源、水利、交通四类特殊情形,除此之外严禁擅自占用。

然而,这一受法律严格保护的基本农田,自2006年起被纳入西海工业园区规划,2008年用于修建道路,2017年及2023年更是接连建设工业厂房,上述用途均未满足法定占用条件,村民也从未见过国务院层面的审批文件。更令人质疑的是,2019年该地块被以“工业用地”名义挂牌出让,这一行为与国家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形成直接冲突。法律人士明确指出,地方上级部门无权擅自变更永久基本农田用途,若缺乏国务院合法批文,相关土地利用行为已涉嫌违法。

(图片由单女士提供)

(图片由单女士提供)

(图片由单女士提供)

程序疏漏:征地未公示公告,维护权益遭遇“踢皮球”

征地程序的合法性同样存在重大瑕疵。多位村民证实,此次征地全过程未依法出示《征用土地公告》,而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未履行公告程序的征地行为属严重违法,权利人有权拒绝办理补偿登记和安置手续。

单女士透露,村主任张某勇于2022年8月在村部与未卖地村民沟通时,明确承认此次征地未出示征用土地公告,这一表述成为程序违法的关键佐证。更让村民寒心的是,2020年6月10号,锦州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单女士信访评议会,实则是走过场式的形式主义——参会人员包括市、区、镇三级信访部门工作人员、聘用律师、公安人员及人大代表近20人,却未对村民反映的核心问题作出实质性回应。单女士无奈表示,每次找相关部门维护权益,工作人员常以“新调过来”“不清楚以前的事”为由回避推诿,让维护权益之路步履维艰。

补偿乱象:地类降级缩水收益,社保与欠款久拖未结

补偿标准不公与资金落实缺位,成为刺痛村民的核心痛点。锦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的排序引发广泛质疑,原本应属“一类地”的女儿河村,被莫名划为“三类地”,直接导致土地补偿标准大幅降低,损害了村民的合法收益。同时,2018年该地块被征收后未及时出让,长期放荒却禁止村民耕种,仅按每亩960元向村民支付补偿,未签字卖地的村民对此难以接受。

更让村民愤慨的是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缺失。根据2006年国发31号文及《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征地过程中必须按每亩40800元标准计提社会保障费用,该资金由相关部门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列支,无需农民自行支付。但单女士等村民多次向相关部门索要时,时任女儿河镇工作人员池某峰竟以“没人要”为由推诿拒绝,完全无视法定职责。此外,单女士个人还被拖欠两笔款项:一是占地修建绿化带的补偿款5039元(该款项已获锦州市相关部门承认);二是2017年村集体发放的“未通知费”2000元,这笔钱经核实已由汤河子产业园区拨付至乡镇财政,再转至村委会账户,但村主任张某勇却以“村上没钱”为由拒绝支付,甚至多次刻意回避单女士,让维护权益陷入僵局。

村民诉求:厘清合法边界,足额兑现应有权益

单女士等未签字卖地的村民,提出了四点明确诉求:其一,要求相关部门公开核实女儿河村“大块地”性质变更的完整审批文件,纠正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分类错误,还原地块真实地类等级;其二,按2025年最新地价标准53000元/亩支付土地补偿款,并补发2019年至2025年期间每亩960元的放荒补偿费;其三,查明每亩40800元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计提、管理及发放明细,足额落实社保待遇;其四,结清拖欠的个人款项,包括5039元占地补偿款及2000元“未通知费”。

村民们表示,并非反对合法合规的征地行为,只要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愿意积极配合相关工作,但坚决抵制违法征地、补偿不公、截留款项等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媒体呼吁:严守法律底线,让农民权益不打折扣

土地是农民的生存之本,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是国家不可逾越的政策红线,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更是法律赋予的法定权利,绝非可随意取舍的“福利”。女儿河村征地事件中,若基本农田变更缺乏合法审批、征地程序违法、补偿标准不公、社保资金被截留等情况属实,相关责任部门及人员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媒体在此郑重呼吁:锦州市及太和区相关部门应正视村民合理诉求,立即启动全面、公正的调查工作,主动公开土地性质变更的完整审批文件、征地程序相关公告及凭证、地价分类依据和社保资金计提发放明细,接受社会监督;对调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及时足额补发拖欠的各项补偿款项,切实落实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待遇,让法律规定的权益真正落地。

同时,希望上级纪律部门、自然资源督察部门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介入核查此事,确保中央关于基本农田保护和失地农民保障的政策法规在基层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本报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跟踪报道调查处理结果,助力正义得以伸张。

事件后续,媒体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