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败诉!”辽宁鞍山,男子醉酒后开车,被交警逮个正着,后被4名辅警带至医院抽血,男子不吭一声,在结果上签了字,随后,在被交警队吊销驾驶证后,转身将交警队告上法庭,法院最终这样判。
(来源: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和几个朋友见面的时候聊得非常庆幸,所以也不由得多喝了几杯,李明感觉自己的状态非常好,虽然喝了不少的酒,但是意识依然是非常清醒的。 虽然内心清楚这时候不应该开车了,应当需要一个代驾,但是李明这时候却非常相信自己,一定没有问题,可以安全的把车开回家。 结果开出去没多远,李明就碰到了交警的检查,由于李明本身喝酒了,所以面对交警的检查李明肯定是躲不过去的,在交警的吹气检测当中,李明就直接超标了,吹气检测的仪器显示的都是红色。 对于这个结果,李明的内心当中是非常清楚的,所以并没有做任何的抵抗。当着交警的面也承认自己确实是喝酒了,愿意接受处罚。对于李明良好的配合态度,交警还是非常欣慰的,只不过现场吹气的酒精测试结果并不能作为最终定案的证据,需要配合医院的抽血检测。 李明也非常配合现场执勤的交警,由4名辅警带着李明前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查,最终的抽血检测结果毫无意外,李明属于醉驾。既然已经出了鉴定结果,随后交警也开具了处罚单吊销了李明的驾照,并且处罚了相应的罚金。 在鉴定结果以及处罚书上李明都签上了自己的字,随后事情处理结束之后,李明就回家了,结果等第2天睡醒之后,李明意识到了自己昨晚上到底做了什么,内心当中非常后悔的,看着手里的处罚书以及随后带来的各种后果。李明的内心当中更加后悔。 毕竟被吊销驾照之后,自己很长时间都不能再考取驾照和开车,这对于日后的生活和工作都非常的不方便,所以李明就想到如何才能避免这种事情发生,或者是如何才能够改变这么一个结局。 李明开始努力的回想起昨天发生的全部经过。在慢慢梳理事件的过程当中,李明找到了突破口。随后将交警队告上了法庭,请求法庭撤销交警队作出的处罚判决。 很多人看到这个的时候都非常意外,毕竟李明酒驾是事实,被交警抓了个现行,就算真的告诉了法院也不可能取消交警所作出的判决,在法院李明提交了一份关键的证据,这份证据正是自己的血液检测报告。 李明表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当中的条例,再碰到酒驾的行为时应当有正式的交警陪同前往医院进行抽血检验,抽血检测完成之后,也应当由交警签字,但是自己这件事情从前往医院到最后的抽血过程,全部都是由4个辅警陪同的全程没有看到正式的交警。 就连最后的抽血检验书也是由辅警签字的,这个过程并不符合规定当中的内容,所以交警所获取的抽血检测报告应当是无效的。请求法院撤销交警所作出的处罚书。 交警却表示根据现场的录像以及酒精呼气检验都证明李明确实是酒驾,而且李明在法庭当中也承认了自己当天确实是喝酒了,所以李明酒驾的事实是清楚明确的,至于为什么是辅警陪同前往医院主要是由于当晚的警力不足,才做出了这样的安排。 一审法院在审判的时候关注的重点在于李明有没有酒驾,从多项证据都证明李明确实是酒驾了,而且李明在法庭当中本人也承认喝酒了,既然这个事实无可争议,那么交警作出的判决就没有问题,所以一审驳回了李明的所有诉求。 拿到一审结果之后,李明并不服气,随后发起了上诉,这起案件进入到了二审程序。二审法院对这起案件的关注点和一审并不一样。二审法院在审理的时候认为交警队在取证的过程当中存在严重的程序错误。 既然取证的程序是错误的,那么最终所取得的证据就不能被采用,所以最终撤销了一审的判决,支持了李明的诉求,撤销了交警队作出的处罚通知书。 这起案件曝光之后,许多人都在网上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讨论的重点围绕取证的程序错误是否能够掩盖李明酒驾的事实? 其实之所以法律有这样的规定,主要是由于避免在执法部门在执法的过程当中为了达到心中的正义,或者是为了达到最终的目的,采取一些非正常的手段。而这个先例一旦打开,那么在后续的案件处理过程当中会对很多人造成无法估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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