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取去世儿子5.5万银行存款遭拒#这个事件本来不需要发生,但是银行宁可承受败诉的结果,宁可承担对方的诉讼费和律师费,也愿意法院出类似的判决。如果从正面理解,银行解释这是用最保守的方法保证存款人的权益;如果从负面理解,银行就是不肯作为,只站在自己的风险管理角度,而漠视了存款人的权益。
在央行和金管局4月26号发新规,将存款、理财产品以及国债全部纳入。自此之后,亲属去银行提取已故亲人5万元以下的这些金融产品,不再要求公证书,也就是说银行不再审查提取人与储户之间的法定继承关系。民众可以将此认定为简化提取已故亲人金融遗产的流程。但是江西这个事件是在新规之前发生的,所以如果亲属想取得存款,就必须要通过法院诉讼。
事件的过程是这样的,2023年,江西鹰潭吴某儿子去世,在银行有着5.5万元银行存款。吴某去银行取款,遭到银行拒绝,银行给出的理由是,无法确定吴某为唯一继承人为由拒绝支付。其实吴某是单亲生子,也不确定其亲生父亲是谁,而且从小到大都是吴某抚养长大。所以此时如果银行拒绝之后,要么是通过办理法定继承公证书解决,要么是去法院起诉。
吴某尴尬的是,在她这种具体情况下,她还无法办理公证书,主要是吴某无法确定孩子的生父,公证处无法确定死亡人的父母是否健在,所以最终吴某只得向法院起诉,最终法院判吴某胜诉。但其实银行非常欢迎法院的判决,他们也很快履行了判决。很多民众就很纳闷银行是不是心理扭曲啊?为什么败诉了还很高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