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格力起诉被判赔?小米:系供应商#这事确实有意思,制造商背的这个锅,小米主体公司撇清了责任。其实是在商业上是非常通用的安排,为了保证主体公司的名誉,一般都是让关联公司进行制造和生产,如果产生这种专利侵权纠纷,那么关联公司要背上责任,所以小米主体公司发微博否认未受到任何诉讼,也没有任何知识产权的纠纷,在法律上是没有瑕疵的。
格力电器集团账号发布,在7月10日,已经收到最高法的裁决,"米家小米电风扇BPTS01DM"侵犯了格力电器相关专利,裁决成立要求停止生产和销售这个风扇,并且赔偿侵权损失185万。在小米售卖的这款产品中标价大约是480多元。
在风险隔离方面,小米做的非常专业,小米科技100%控股"天津金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而后者又参股8.0439%的"造梦者(浙江)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股权。这家公司才是这款小米风扇的制造商,而委托方为"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目前诉讼的被告方是造梦者公司,而且在最高法判决之后,也履行了185万元的赔偿。
这种委托制造模式,既可以降低主体公司的法律风险,也可以降低主体公司的投入。主体公司只需要下单采购即可,那么其中是否会参与产品的定制设计、功能要求等,那只有这两家关联公司知晓了。所以此次格力电器高调宣传,也好似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不过工业生产确实需要长期的技术积累,而且需要拥有比较多的专利技术或者专利授权。但是小米现在电器已经涵盖家用的方方面面,从电风扇、灯、音响到空调以及汽车和手机都有,那么在技术方面是如何积累的?还能涉及其他法律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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