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打击#在公布暂停转融券业务之时,证监会也进一步进行表态,将维护制度公平性和提升市场内在稳定性放在突出位置。而且特别指出,对不当套利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打击,保障市场稳定运行,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
很多民众对于“不当套利”的定义有着误解,其实这未来就会成为监管部门处罚违规违法机构和个人的一个重要定性依据。大家都知道一句话,事出反常必为妖。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合理的逻辑论证,以及符合投资常理的买卖行为,那么最终如果从证券市场上渔利,在一定程度,那就属于不当套利。
如果用这个定性来去看转融通和转融券,那么公募基金将手中的券借出牟利,赚取所谓的利息,算不算不当套利呢?因为对方介入券之后就是卖空牟利,利用价格下跌来赚钱。而公募基金假如判断未来会价格下跌,他为什么还要将券借出呢?他自己难道不能卖掉吗?这样也可以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但是现在利息可以收入到公募基金公司的账中,但是价格下跌的亏损却需要投资者来承受,这就叫做不当牟利。
虽然暂停转融券业务,看起来是一个利好。但其实仅仅是一个小小的进步,并没有解决证券市场结构性的问题。有时候病重要用狠药,如果出台了,暂停转融券和转融通业务,出台了个人投资者t+0机构投资者t+3的新规,出台了对于违法违规机构和个人追究刑事责任的举动,有可能整个证券市场真会变成另外一个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