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退伍军人对青岛被打男子的奉劝。 兄弟,很同情你被打,但不能苟同你的所作所为。有个道理你可能都没认识到,狗急了还跳墙。纵然女子逆行、插队是错误的,难道做错了事就必须一棍子打死吗?你忘了军队《内务条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话了吗?即使对方有错,她也不是我们的敌人,还是我们的兄弟姐妹。俗话说“得饶人处且饶人”,对于对方的交通违法行为,为了教育她,你可以提醒,也可以举报,原本你一脚刹车就能避免了一场冲突的事,还彰显出你的大度、宽容、高素质,还会给退伍军人脸上增光。但你却意气用事、草率行动、得理不饶人,把人逼向死路,最终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交通瘫痪。你认为这能算君子所为吗? 你知道你的车后排有孩子,更知道对方是个女士,你为啥不压一压你的怒火呢?你既然认为自己是正义、壮举,你就别怕事啊!你为啥退缩啊?那是因为你没想到对方是个硬茬。你这种所做所为不感到会让人有“欺软怕硬”的嫌疑吗? 我也是一名退伍军人,在此提醒你,不要动不动就说自己是退伍军人,不要以退伍军人的名义要求怎么样,更不要以退伍军人的名义绑架人。因为退伍军人也是普通老百姓的一员,没有啥特殊,更没有啥特权。如果是君子所为、是英雄壮举,能给退伍军人争荣誉的事,说自己是退伍军人无妨。但对于你这种睚眦必报、斤斤计较、小肚鸡肠的行为仅是你个人行为,你代表不了退伍军人。 法律是公正的,老百姓的眼睛是明亮的,相信法律会给你公道,相信广大网民会明辨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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