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万新车暂扣期间被淹保险拒赔#车辆在扣押期间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扣押人进行赔偿。这在法律上已经是明确规定好了,所以这个事情没有什么争议。但是如果交警部门推诿,完全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长沙一位车主因交通违章车辆造成暂扣,一辆50万的新车在停车场中,遭遇暴雨被淹,形成巨额的车辆损失。去报保险公司,但是在车险合同中明确规定,扣押期间造成的损失是保险免责的。所以保险公司拒赔,那么按照《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所谓的指定停车场是外包的,应当停车场进行赔偿说法是不对的。正确的法律流程是交警部门进行赔偿之后,交警部门再向停车场提起索赔要求,按照双方的委托停车协,停车场承担自己的赔偿责任。所以对于车主是不存在所谓的推诿,这个事情非常明确,为什么会造成纠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