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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碾压骑行男孩已被捕 家属愿赔偿

#司机碾压骑行男孩已被捕 家属愿赔偿#这个事件的争议太大了。难道因为舆论的发酵就将正常行驶的司机,以交通肇事罪批捕吗?那么同样对于山东青岛的路虎女司机交通纠纷事件,舆论反应那么大,为什么最后还仅仅只有治安处罚呢?

首先先定性,事发路段属于未正式交付的路段,也就是说还机动车辆和人行或者自行车行驶都是不允许的。那么在此情况下,8月11日河北容城县的这条路段上,一名11岁的小男孩骑着变速自行车,以超过正常自行车行驶的速度,摔倒到对面车道。结果被对方车辆碾压死亡,到底应该如何定性?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纠纷呢?

但是在当地的处理中,在事件发生之后,首先是骑行队伍的其他人员,对于司机进行了一定的围攻,并且要求下跪道歉。之后警方到达控制对方车道的司机,再之后当天下午就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姜某刑事拘留。事发之后,其父亲删除了所有的视频,其中大部分包括其带着儿子在公路上飞驰。

但是按照交通规定,未满12周岁的孩子是不允许上公路的。那么现在看来,没有正式交付的公路,对双方来说都是不应该上的,也是同等责任。而父亲带着不应该上路的孩子高速上路骑自行车,那肯定要负责任的。如果说现在被逮捕的司机唯一的责任过错,那就是没有审慎驾驶,没有注意到对面车道出现的意外。这至于最终被刑事逮捕和起诉吗?

依法办很重要,现在各地对于一些类似事件的处理的差距过大,其实很容易引发民众的疑惑和争议。也希望河北检察机关和警方可以再思考一下,别到时候又办成了需要国家赔偿的案件。民众的纳税款不适用试错的,当然民众的人身权利自由更是应当被审慎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