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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未拴绳吓哭女童被爷爷摔死

#小狗未拴绳吓哭女童被爷爷摔死#虽然德先生也喜欢猫猫狗狗,自己也养宠物。但是如果危及到人身的安全时,更多的先保护人的利益,而不是狗的利益。据说浙江杭州萧山区新塘街道正在进行调解,也很纳闷有那么多重要的事要做,为什么这个事儿都要干预和调解呢?狗主人如果觉得需要赔偿,完全可以提起民事法律诉讼啊?!为何该法律做的事,街道办都要代俎越庖呢?

在晚饭过后,小区玩耍的人还很多。彩虹社区云彩之城小区一住户,也下楼遛狗了。但是她没有牵狗绳,小狗自由的在小区奔跑。小狗看到一位女童很兴奋,不停的追逐者,女童被吓哭了。后来女童的爷爷过来进行阻挡,并且将小狗抱起来摔在地上。最终小狗死亡。

狗主人坐在地上打哭,哀悼他的小狗,哭的真的非常伤心。后来报警,但是警方也仅仅是希望他们两人互相调解,或者去法院提起民事损害的赔偿诉讼。在我国法律中,宠物狗属于养狗人的资产,所以完全可以提起财务被侵害的诉讼。

但是无论如何,这个时间有可能狗主人要承担的责任更多。遛狗时不给狗拴绳,这就是将他人置于危险境地,其实也将自己的宠物狗置于了危险境地。这是一种极其不对他人负责,也不对自己的狗负责的态度。她绝对不是一个真正爱狗的人。如果当时小狗没有进行攻击,那么女孩的爷爷将狗摔死也是一种过激行为,可能也需要承担一定责任,但是不会比例太高。

文明养狗才是真正爱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