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厅级“内鬼”陈罡非法持枪获刑7年#仔细看判决,非法持有五只枪支和732发子弹,仅仅只判了三年半。因为受贿罪又被判了三年半,以洗钱罪又被判了一年,合并在一起总共判了7年。想想这个60岁的正厅级干部,拿那么多枪那么多子弹,他想干什么呢?对社会的危害性难道不大吗?个人觉得比较其他持有枪支案的判决,判个无期徒刑绰绰有余。
本来今年60岁的陈罡在去年已经落马,而且被双开了。这位在部队出身,而且在公安系统和工商系统都担任领导干部的人,最后被指控非法持有枪支罪受贿罪和洗钱罪。而且也没有自首被抓获之后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涉案金额也是不少的,而且还是知法犯法,最终才判7年,个人觉得稍微有点短。
贵州黔南州中院,一审宣判。原贵州省公安厅正厅级干部,而且还是省纪委省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原组长陈罡。他受贿披露的就有近200万,判刑之外罚金25万。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刑之外罚金5万。洗钱罪判刑之外罚金5万,最后合并罚金30万。
对于这种贪腐分子,还意图通过洗钱逃避处罚的人应该重判。想一想很多普通民众在网购一些玩具枪都能被重判,这种综合多种犯罪的坏分子能让他轻饶吗?虽然不是五毒俱全,但也可以说恶行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