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佳的案子为何会受到最高法的高度重视?“由于开了一个极为不良的先例。认为判决不公正不是选择上诉而是持刀冲向法官。”此言论直触社会痛处,展现了一个引人深省的现实状况。法律乃是社会秩序的根基,法官更是守护正义的卫士。然而,当公众对司法裁定存有疑虑时,采取极端的暴力行径无疑是一种危险的退步。 既然这样,那就更要公平公正的审理每一宗案子,人只要感受到被公平公正的对待,谁会好好的生活不要,拿命去搏,是吧? 网友:法治的威严是建立在普遍的认同上的,而不是高高在上的苦心孤诣,为什么这么多人站在对立面?我们应该深究这个问题。 凡事有因果。不知因果,或者只知因,不思果,或者,只看果,不查因,都是失去了根本。本案,这样的脉络十分分明。仔细分析或拆解每一步,都要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可为什么偏偏是这样的结果呢?无论交通事故当事人,还是保险公司,或法官,谁愿意看到这样的结果?如果,不愿意这个结果,在这个过程中,有没有化解的渠道?真的没有吗?真的需要老汉再相信一次已经感受到了伤害他的司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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