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女子把家里的100万块钱借给了妹妹,还把公公婆婆的房子拿去做了抵押。不过,这件事,她的丈夫却一直被蒙在鼓里,毫不知情。一年后,女子得了乳腺癌,家里的钱治病都花得差不多了,她想要家人把房子卖了。但家人都不同意。 一开始,左邻右舍都认为这丈夫怎么这么不近人情,妻子都病了,还不肯卖房子治病。可丈夫一开口,说出了三个让人意外的事实: 第一,妻子平时在家里特别强势,跟婆婆关系也不好,两人经常吵架。 第二,那房子是丈夫结婚前自己买的,妻子没跟他商量就拿去抵押了,还把钱都借给了娘家妹妹。 第三,妻子自己也有套房子,可她不愿意卖自己的,非要卖丈夫的房子。 按照法律,夫妻之间的财产是共有的,妻子这么偷偷摸摸地处理钱是不合理的。而且,遇到困难,一般先得自己想办法,比如要回借出去的钱,或者卖自己的房子。 最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了一个协议:丈夫会负责妻子的治疗费用,妻子也同意卖自己的房子来治病,丈夫还会把自己房子的一半给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