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女子跟一个男子发生了关系,还怀了男子的孩子。男子很高兴,承诺只要女子生下孩子,就会给女子买房买车。女子提出要求,生孩子可以,但是男方必须娶自己。男子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可是,孩子已经2岁了,男子依然没有娶女子的意思。女子便提出了分手,而且,女子还找了个新男友。不料,男子原来是有老婆的人,得知女子有了外遇,他竟然遭到自己的老婆一起状告女子,还要求女子归还152万花费,因为只是夫妻共同财产。 原来,男子的原配因身体原因,不能生育。男子靠近女子,只是为了借种生子。孩子出生后,原配提出每月给女子50万生活费。不料,女子另寻新欢,男子瞬间暴怒,决定讨回每月付给女子的50万生活费。 从法律上讲,男方婚内出轨是违反公序良俗的,而且如果他把夫妻共同财产私自给了第三者,老婆不知情的话,这赠与是无效的。男子的这种行为可能还涉嫌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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