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年,17岁的林语堂与厦门巨富的女儿陈锦端爱得死去活来,可惜陈父不同意,棒打鸳鸯。后来林语堂只好娶了隔壁廖家二小姐,婚礼上,他当着众人的面一把火把结婚证烧了! 他说:结婚证书只有离婚的时候才用得上,我们用不上。或许这就是他对妻子最好的承诺。 1895年,林语堂出生在福建漳州的一个基督教家庭,他是家中第八个孩子,作为最小的儿子,他天资聪颖,从小敏而好学,17岁便考上了上海圣约翰大学。 在大学期间,他只用了一年半的时间便把英文修通,大二结束的典礼上,他一人就获得了四个奖项,不仅学习好,林语堂的体育同样出众,足球、网球、赛跑、划船样样精通,在圣约翰,几乎人人知道这个品学兼优的学生。 有一次假期,他在同乡同窗好友家中做客,便遇见了一生难以忘怀的女子——陈锦端。林语堂曾在《八十自述》中这样写到:“我从圣约翰回厦门,总在我好友的家中逗留,因为我热爱我好友的妹妹。”,这里所说的好友的妹妹就是陈锦端。 陈锦端在上海圣玛丽女子学校念书,与圣约翰大学仅一墙之隔,而林语堂四次登上领奖台的传奇,曾经传遍了两所学校的校园,所以对于林语堂早已心驰神往,心生爱慕。 当林语堂第一次见到陈锦端,就被她的容貌所倾倒,而陈锦端知书达理、而且画得一手好画,极具艺术天分,眼前的这个女子完全是他的理想伴侣。陈锦端同样对他一见倾心,她爱他的幽默谈吐、更爱他的博学多才,郎才女貌,两人很快陷入热恋。 林语堂每次放假,都要借故从漳州老家来厦门,名义上是看望同窗好友,实际上是与陈锦端约会,两人的交往很快就被陈锦端的父亲陈天恩发现,他极力反对二人交往。 陈天恩可不是个简单的人物,陈家本来厦门名医世家,早年追随孙中山参加过“二次革命”,回到家乡后创办了造纸厂、电力汽车公司,涉足多个行业,是厦门的巨富,反观林语堂,家境贫寒,只是个穷牧师的儿子。 陈锦端是陈天恩的掌上明珠,从小在优渥的环境中成长,作为父亲,陈天恩很早便为女儿物色了乘龙快婿,虽然他很欣赏林语堂的才华和人品,但他却不愿意将女儿的幸福作为赌注。 陈天恩借机直接挑明,受到挫伤的林语堂回到家抱头痛哭,吓得母亲赶忙询问,他才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说清楚,一旁的大姐知道后,责备他:”你怎么这么笨,偏偏爱上陈天恩的女儿,你打算怎么养她!陈天恩是厦门巨富,你难道想吃天鹅肉?“ 被大姐这番打击,林语堂更是伤心绝望。或许是觉得伤害了这个年轻人,陈天恩虽然不愿意将女儿嫁给林语堂,却十分愿意为他做个良媒。 他对林语堂说:“隔壁廖家二小姐廖翠凤贤惠、漂亮,我愿意替你做媒,保准能成。”隔壁廖家也是厦门巨富,经营实业和房地产,还是知名的银行家。 廖翠凤曾经与林语堂的大姐是同窗好友,林家十分了解她的为人,因此对这门亲事非常赞成。其实林语堂也曾与廖翠凤有过交集,他与廖家兄弟也是大学同窗,所以廖翠凤对他早有耳闻。 有一次他去廖家吃饭,席间总感觉有一双眼睛盯着自己,而自己脏衬衣也被人偷偷洗好熨好,直到多年以后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廖翠凤默默做的,尽管当事人矢口否认,称自己只是数林语堂吃了几碗饭,可见廖翠凤很早便爱上了林语堂。 没有娶到心爱的女子,林语堂十分失落,对于廖家的这门亲事也不十分热心,只是迫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只好认命。 二人订婚的时候,廖翠凤的母亲突然担忧了起来,甚至起了退婚的主意,她对女儿说:“他是穷牧师的儿子,家里没有钱,你真的要嫁给他吗?”没想到,廖翠凤十分肯定地说:“穷有什么关系?” 如果说之前的林语堂对于这门婚事还十分犹豫,但因为廖翠凤的这句话,他才下定决心绝不辜负眼前的这个人,既然所爱不可求,不如接受一个爱自己的人吧。一个豪门千金愿意为爱以身相许,他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 1919年,林语堂考上了“庚子赔款”留学资格,他带着新婚妻子一同前往哈弗的求学旅程,廖翠凤在游轮上突发盲肠炎,疼痛令她脸色惨白,全身冒汗,当时船上并没有医生,林语堂急得团团装,他每天怀着痛苦的心情陪伴在廖翠凤的身边,寸步不离。 好不容易到了夏威夷,林语堂便要带妻子下船做手术,可是却被廖翠凤拒绝了,因为她知道他们的旅费并不多,如果做了手术,之后的生活将会很难过,她只好忍痛继续前行。 在外留学的日子,日子过得十分节俭,后来林语堂的助学金无故被停,为了生活,廖翠凤不得不变卖母亲给自己的嫁妆,外国人不懂玉器,她的首饰都以低价贱卖,每每这个时候,林语堂总是会安慰她:“凤,以后我挣了钱再买给你。” 1969年,两人结婚50周年纪念日这天,在一众亲友的见证下,他送给爱人一件礼物,那是他亲自定做的一副黄金手镯。上面篆刻着《老情人》的诗句:同心相牵挂,一缕情依依。 还将旧时意,怜取眼前人,最终给予你快乐的,始终是陪伴你的人,与其求取不可能的东西,不如珍视自己拥有的一切。
1912年,17岁的林语堂与厦门巨富的女儿陈锦端爱得死去活来,可惜陈父不同意,棒
姗姗谈历史
2024-11-20 22: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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