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不退卡,这样回怼秒到账!
你们有没有碰到过买了预付卡却不让退的情况?明明有错的是商家,自己却被怼到内伤。别担心!以下保姆级应对话术请收藏!
场景模拟:当商家这样刁难你,请直接照着说!
商家话术1:“合同写了不退,签字就得认!”
反击话术:
“根据《民法典》第497条和最高法最新规定,这种‘霸王条款’本身就是无效的!就算我签了字,法律也支持我退款。如果你们坚持不退,我会向市场监管局投诉并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法《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第3条:排除消费者解约权的格式条款无效。
《民法典》第497条:不公平格式条款不产生约束力。
行动指南:
当场声明:“我现在正式通知解除合同,请7天内退款。”(书面/录音)
拍照留存合同原件,索要盖章收据。
商家话术2:“退款可以,扣30%手续费!”**
反击话术: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明确规定,未消费的预付款必须全额退!手续费必须由你们提供实际损失的证据,否则就是违法扣款。如果不退全款,我会要求12315介入调查你们的经营资质!”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商家应按约定提供商品/服务,否则应退回预付款。
行动指南:
当场录音:“请出具手续费计算方式和财务凭证。”
拒绝提供?立刻拨打12315,举报“恶意扣费”。
商家话术3:“走流程要3个月,等着吧!”
反击话术:
“法律规定退款必须7天内到账!超时不仅要付利息,我还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违约金。”
法律依据:
最高法《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第12条:商家超7日退款需支付利息。
行动指南:
发送微信/邮件:“请于XX年XX月XX日前退款,逾期将起诉。”(留证)
商家话术4:“店搬到5公里外,不算违约!”
反击话术:
“最高法已有判例,门店搬迁超出合理范围就是违约!要么在原址继续服务,要么全额退款并赔偿我来新店的交通费!”
法律依据:
2025年3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涉预付式消费典型案例一:培训机构单方改变培训地点给消费者造成明显不便的,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黄某诉重庆某公司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
行动指南:
拍摄新店地址与原店距离(导航截图);
书面主张:“因门店搬迁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要求退费XX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