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双重标准,英美是有历史可寻的。1894年7月25日,在甲午尚未互相宣战的情况下,日浪速舰在东乡平八郎的指挥下,击沉了拒绝投降的清军运输船高升号,并且对落水清军进行了扫射,最终导致八百余清军殉国,高升号虽然是英国商船,被日击沉后,英却在泰晤士报上声称,日击沉高升是合理合法的,还要求清朝赔钱。1904年2月8日,日又在尚未宣战的情况下,偷袭了沙俄驻旅顺太平洋舰队,英再次高调宣称,宣战并非战争所必须,日偷袭并未破坏战争基本法则,美则站出来附和英说,沙俄也有不宣而战的例子,这属于恶有恶报。可遗憾的是,37年后日偷袭了美之珍珠港和英之马来半岛,英美却暴跳如雷,说日不宣而战,真是把双重标准用到了极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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