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凌晨两点骑车回家,在拐弯的时候车速太快,导致自己撞到马路牙子上摔倒,右眼伤残八级,一怒之下男子把城市管理部门告上了法庭,索赔150万。
一审判决赔偿20万,二审现在下来了:城管部门没错,不赔!
因为据男子说他是撞到了路边的路标杆,事实上他是摔倒在一个螺丝上,而这个螺丝也不高,在路标杆的中间,如果不是他自己失误,不可能致人受伤。(素材来自法治进行时)
当前,“无礼狡三分”的案例太多,带坏了社会风气,造成恶劣影响,搞得心怀叵测的人纷纷效仿。
孩子假期溺水找水域管理者找学校、自己偷东西被发现逃跑摔伤索赔,偷同事家里酒偷到假酒喝死了也索赔,到人家喝酒,一个人去主人家鱼塘钓鱼,失足掉下去淹死了索赔,大爷爬树偷公园水果摔骨折索赔……
反正只要自己受伤了,非得找个垫背的,有枣没枣打三竿再说,说不定能打到呢!
社会弘扬正气,法律支持正义!凡此种种,可以休矣!
图片素材来自法治进行时,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