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育儿网

“太吓人了!”湖南娄底,6岁小女孩放学路上,被一名陌生男子拖拽到一小巷里,小女孩

“太吓人了!”湖南娄底,6岁小女孩放学路上,被一名陌生男子拖拽到一小巷里,小女孩哭得撕心裂肺,大喊“不行!”“爸爸救命!”楼上一名好心爷爷闻声冲下楼制止男子并报警,小女孩最终才侥幸得救。事后,小女孩妈妈表示,男子当场被抓获,但是只拘留了15日。纷纷网友:应该严惩!(来源:法治中国60分) 据悉,不久前,一名6岁的小女孩放学后独自回家,走在路上,突然被一名陌生男子拉住。 男子和小女孩说了几句话后,不由分说地将女孩拉进一条小巷中,吓得小女孩哭得撕心裂肺,大喊“不行!”“爸爸救命!” 据悉,楼上的一名好心的爷爷闻声立马冲下楼,质问男子是做什么的,并要求男子放开女孩。 后见男子一副做贼心虚的样子,还试图拿香烟红包封口,报警。 事后,据小女孩的妈妈说,涉事男子当场被抓了,男子说喝了酒什么的,不过警方仅以寻衅滋事为由拘留了涉事男子15天。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态,不少网友表示对涉事男子的处罚太轻了!还有不少网友为好心的爷爷点赞!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醉酒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5条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 《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2、对涉事男子的处罚是否适当? 《刑事诉讼法》第55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这一原则同样适用于治安管理处罚案件。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定案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第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第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具体到本案,男子的行为确实令人怀疑其动机。但是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单从涉事男子的外在行为表现来看,警方以寻衅滋事对男子作出15日拘留已经是顶格处罚! 当然,以寻衅滋事对涉事男子作出15日拘留并不是就算了,如果警方后续掌握了涉事男子其他违法、犯罪的证据,还可以继续追究男子的责任。 3、最后,路见不平一声吼!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每个人的义务! 好心爷爷的见义勇为行为值得大家学习!点赞! 防人之心不可无! 让6岁的孩子独自放学回家还是有太多不安全因素,需要家长慎重考虑!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