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家的孩子——詹姆斯的伟大:22岁带队闯入总决赛
当我们都在惊叹爱德华兹22岁、23岁就能带队打进西决是多么年少有为的时候,却未曾发觉同样的年龄,23岁的詹姆斯就已经带队杀进总决赛了。这充分体现出詹姆斯的伟大,也让人理解了他在选秀时为何会被称为“天之骄子”。 不过,能在强手如林的NBA从东部突出重围,骑士队的实力也是不容小觑的。要知道东部季后赛的对手,那年常规赛场均得分比詹姆斯还高的贾米森所在的骑士队、基德率领的“篮网三剑客”,还有比卢普斯带领的铁血活塞,哪一个是好惹的呢?再看看自己身旁的队友,队里的第二得分手休斯场均仅仅只有14.9分。由此可见,詹姆斯能够冲出东部也并非轻而易举之事。这也从侧面映照出他的伟大。 虽然在07年总决赛被马刺横扫出局,暴露出投篮和阵容深度方面的问题,但能在23岁的年纪冲进总决赛,詹姆斯已经足够伟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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