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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女子带85岁父亲旅游,面对景区里百级台阶犯了难,附近轿夫报价100元一位,

重庆,女子带85岁父亲旅游,面对景区里百级台阶犯了难,附近轿夫报价100元一位,得到女子认可,两位轿夫轻松把老人抬上去,女子拿出手机准时付款时,被告知是100元一位轿夫,两位轿夫抬上去就是200元,女子明知自己这是被套路,但是出门在外,也认了,紧接着轿夫又说还需要在加100元的小费,一共300元,女子气炸了,但是眼前没时间跟他理论,只能自认倒 霉,含泪付了300元,事后,越想越气的女子选择向相 关 部 门 投 诉。

据6月1日,重庆天天630新闻报道了一件特别离谱的事,旅 游 景 区桥夫明码标价100元,付款时又秒变300元,这究竟是何原因?

苏大姐带着一家人带85岁老父亲出来旅游,来码头想让老父亲看看两江交汇的风景,谁知道刚来就碰上难题。

这码头到地面看着就几十米,但得爬300级台阶,老爷子岁数大了,这要爬上去不直接要命了。

有个轿夫热情地走过来,亲切的说:大姐需要帮助吗?100元一位,都是这个价。

此时轿夫的出现,让一家人特别高兴,一听着价位还不贵,还保证稳稳当当送老爷子上去。

苏大姐一听,心想这钱花得值,能让老爸少遭罪,双方达成口头协议。

随后俩轿夫手脚麻利,扛起老爷子就往台阶上走,没一会儿就把老人平稳抬至指定位置。

苏大姐见状高兴极了,边夸两人服务到位,边拿手机准备付款,结果对方一开口,直接把她整懵了。

轿夫直接要200元,苏大姐以为自己听错了,忙问不是说的100元一位吗?

轿夫一瞪眼,100元一位轿夫,我俩人抬上来的当然是200元。

而且都是这价格,不信你问问,苏大姐一听气得面红耳赤。

合着你们这是在玩文字游戏呢,你说100元一位,正常人谁能想到这说的是轿夫的人数?

可再看看手表,跟旅 行 团约好的集合时间马上就到了,也不能把老爷子扔这儿理论,苏大姐咬咬牙,掏出200块准备了事。

谁知轿夫跟吃定了她似的,说道:还差100元小费,这是行规,一共300元。

苏大姐一听当场就气笑了:什么行规?你刚刚也没说这事!

轿夫嘟嘟囔囔,大家都给,不信你问问,这就这个规矩,不给也说不过去。

苏大姐知道这轿夫是坐地起价,可现在眼看集合的时间就来不及,没时间理论。

其实她也明白,抬轿这种活儿,辛苦费高点儿她都能理解,毕竟是体力活。

但最起码得把价格说清楚吧?玩文字游戏、临时加钱要小费,这和明摆着宰客有啥区别?

此时她心里那个憋屈,就像是吃了苍 蝇,恶 心的要 命,一家子游兴全无。

最后无奈,出门在外只能认栽,把300块结账,才让她们走。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10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本案中,轿夫强行索要小费,苏女士在不情愿的情况下支付了300元,这可能侵犯了苏女士的公平交易权和拒绝强制交易的权利。

据《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如果苏大姐与轿夫之间的约定构成合同关系,轿夫随意变更价格、强行索要小费的行为可能构成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回去的路上,她越想越气,出来玩本来是高兴的事,却被狠狠的坑了一把。

她求助媒体,曝 光了此事,希望此事也给其他游客提个醒,出门在外遇到这种事一定询问好价格,以免被宰。

此事一经报道,不止网友们都炸了,业内人士都站出来说话了。

行业惯例都是按“抬的人(顾客)”收费,哪有按“抬的人(挑夫)”收费的,这要是10个人抬上去,是不是要收费1000。

再说给不给小费,那得看消费者自愿和满意度,哪能伸手硬要。

其实不管干什么,不过收费多么离谱,最起码要做到明码标价。

像这种坐地起价,强制索要小费的行为,坚决投 诉,忍让只会让他们变 本 加 厉去坑更多的人。

同时,希望相 关 部 门能严肃处理这件事,加强对旅 游 服 务行业价格行为的监 管。

别让这些不良行为坏了自己城市的好名声,也让游客们能放心出游,真正享受旅行的快乐 。   对此,您怎么看呢?

信源:天天630新闻  2025-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