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下列用海变更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1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5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有听证需求,请在公示期内向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地址:北仑区四明山路700号太河商务楼;电话:0574-89384401;邮编:315800。
项目名称
海域使用权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用海期限
立体分层设权
宁波港北仑第二集装箱码头
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
北仑区新碶街道海域,金塘水道南岸
交通运输用海-港口用海/
透水构筑物、港池、蓄水
61.1200公顷
至2054年12月31日
用海空间层变更为水面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北仑分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