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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女子坐出租车回家,结果发现,司机跑了105元,还没有到目的地,女子马上意识

上海,女子坐出租车回家,结果发现,司机跑了105元,还没有到目的地,女子马上意识到司机绕路了,平时她最多就是60元,就到达目的地,于是女子找出司机的破绽,只愿意付50元,司机这时诉苦了,说自己太不容易了,女子便质问他:难道你不容易,就要坑人吗? 李清拦了一辆出租车,她跟平时一样,上车就没有特别的交代,反正是打表的,上车交代目的地就可以了。 可这一次,她遇上黑车了,从一开始司机露出破绽,她就觉得司机可能是不容易,她就没有说话,反正车费多点少点,她也不差这个钱,只要能够尽快地到达目的地就可以。 可是事情的发展出乎她的意料,她一路上憋着一口气,就想给这个司机一点教训。 说起坐出租车,李清很有经验,那一条路她经常走,也经常坐出租车,她付过40多元的,也付过50多元的,也付过60元的,至于价钱为何每次都不一样,她也心知肚明,无非就是有些司机绕了一些路。 这些她都不放在心上,她知道这些司机生活都不容易,也有可能是正常的路会有点堵,他们选择更畅通的路程,送她到目的地,她都能接受。 可这一次这个司机太过分了,李清坐在车上,一直看着他绕路,心里就已经不舒服了,直到司机已经绕路绕到105元了,她这才沉不住气了。 “你这车可真是我坐过最贵的车呀,你这给我绕路可不是绕了一点点呀,这都105元了,你还没给我送到目的地。”李清终于说出了心里话,她想看看司机的反应。 司机倒是有自知之明,很快知道自己绕路的事情被乘客发现了,他就赶紧示弱,主动把车费降一点。 李清没有跟他争辩,而是反问司机:“你知道我平常是打车需要多少钱吗?” “多少?”司机没有底气地问道。 “60,顶多60元,你可不是给我绕了一点点啊!如果是差不多,我也不吱声,这也相差太远了。”李清说道。 自己听了,马上回复道:“你给我80元可以吧!”估计司机也是害怕,害怕李清举报他,所以主动把价钱放低。 李清可不惯着他,表示只愿意给50元,但是司机说不可能,李清也没有生气,而是有理有据地继续跟他说:“50元,我已经很不跟你计较了,我不会给你60元,我现在还憋着一口气,你不乐意,我还不乐意呢,这已经很给你面子了。” 不料司机听了马上示弱,说自己排了4个小时,这很不容易。 看着司机可怜的样子,李清还是一肚子气就问他,难道自己不容易,就要坑别人吗? 李清告诉司机,其实她早就发现破绽了,司机搞的那些动作,她早就看见了,这要是别的乘客没有发现,多绕100元都不知道。 她警告司机,不要再干这种事情了,她严厉警告司机之后,也体谅司机的不容易,最终给了司机70元。 看到李清如此善良,最后还是体谅司机的不容易,给了70元,大家却不太赞同,他们知道这个司机不会就此知错就改的,他还是会这么干的,李清当时就应当给他一个教训,只给50元。 那么在这件事当中,反映了哪些问题呢? 1、司机只要存在绕路问题,他就是利用乘客不知道路线,所以他侵犯了乘客的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对于乘客来说,司机应该让乘客知道路程,并且按照最近的路程,送乘客到目的地。 2、司机绕路的目的就是想着得到更多车费,他是存在欺诈行为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只要乘客发现他绕路,那么他们就可以要求退一赔三,不足500元,要求500元的赔偿。 司机绕路确实让乘客感到愤怒,这一方面会浪费乘客的时间,另一方面乘客要支付更多的车费,乘客有权拒绝。 那么你认为李清应该给司机支付70元车费吗?人物为化名 (来源:橘子资讯—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