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男子的4名家属去景区爬山,男子在停车场等,不料,孩子在景区里呕吐不止,男子心急要闯进景区,想背儿子下山去医院,可工作人员拦住他,让先买票再进去,男子和工作人员动了手,有一好心游客把自己票给了男子,男子才进去把孩子背出来就医,事后,景区回应:他无票强行闯关怎么可以?当时已给出解决方案,是他不同意。可男子希望景区公开道歉,并处理检票员。 据观像视频6月9号报道,罗先生的儿子在景区里突发疾病,呕吐不止,他想进景区背孩子下山看病,却被阻拦? 6月7日,罗先生和家人到了景区玩,因为他来玩过很多次,就不想进去了。 于是,其他4名家属两个大人带两个小孩买了票进入景区爬山游玩。 而罗先生则在停车场等着家人们。 可没多久,罗先生接到家属电话,说儿子爬山时,突然呕吐不止,浑身没力气,吐的躺在地上都不动了。 此时,两名女家属说已经爬到山顶,累的双腿打颤了,没有力气背孩子下山了。 罗先生心急如焚,急忙跑去准备把儿子背下来,好快点去医院。 然而,他到了检票口却被工作人员拦住,说没有门票不行,不能进。 罗先生本就着急,多次和对方说儿子在山上呕吐,要进去把孩子背出来,甚至商量把车压这,把钱压这都可以。 可是,工作人员坚持表示,没有门票就不能随意进去。 罗先生说着说着就生气了,情绪上头就和工作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自己的胳膊被划破了一点。 当时现场有一个好心游客听了罗先生的情况,就说把自己的门票给他,让他快点进去。 罗先生这时拿了门票,候顾不上别的,跑上山找到儿子,把他背下山,送到医院。 经医生诊断,罗先生儿子发烧了,经过医治没什么大碍了。 事后,罗先生越想越气,觉得景区不够人性化,希望景区给自己公开道歉,还要求处理那个检票员。 但是,景区却有另一番说法,他们说事发当时,检票员给了罗先生多个解决方案。 提出可以让景区工作人员赶过去,或者叫同行人员送孩子下来。 可是,罗先生认为,我去接不行,硬是要我买票。 景区工作人员事后回应:罗先生上来就强行闯关那怎么行,作为检票人员他也要坚守工作原则。 当时,工作人员已经给了罗先生解决方案,如果小孩不舒服,可以立马安排人员去对接,可罗先生不同意。 其实,事情发生时,现场巡逻员第一时间都赶过去了,可是罗先生在下面开始骂了,还强行闯关,同时还抓伤了工作人员。 双方各执一词,具体情况还需要等相关部门调查结果。 这件事到底谁对谁错?罗先生为了儿子强行闯关要进景区,可景区坚持让他买票,只认票不认人。 那么,问题来了,买票具体要去哪里买?以及遇到突发情况要不要破例? 有人说,我自己也有孩子,说实话,根本不会浪费时间跟景区的人废话,如果真的那么担心孩子的情况,立马就掏钱买票进去接孩子了,这个时候不是以孩子的身体健康为重吗?为这点钱拖延时间? 作为景区工作人员,遇到这种情况,如果真是因为你及时放家长进去,救人一命,你这是多大的功德。 也有人说,不买票不让你进去,工作人员没有错,父亲为了救孩子立刻买票进去,才是正解,而不是跟工作人员争辩耽搁救人时间。 爸爸不进去,本身就是为了节省门票,生活本不容易,孩子突发状况,这情况下,父亲不好做出理性判断。 作为父亲是不放心让工作人员带出来,如果是母亲,孩子发烧呕吐,正常会在原地等待救援,不会让孩子爬下去。 个人观点觉得比较正确的做法是,工作人员领着父亲一起去找孩子,父亲把孩子背下来。 那么,从法律方面如何看待此事呢? 景区工作人员坚持要求罗先生买票才能进入,是否不够灵活?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景区工作人员坚持要求罗先生买票才能进入景区,从表面上来看是履行了工作职责,但是,罗先生儿子突发疾病,情况紧急。 出于人道主义救助原则,要求在紧急情况下,应该优先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景区虽然提出可以安排工作人员赶过去,或叫同行人员送孩子下来等解决方案,不过,在罗先生看来这些方案,可能不够及时或有效。 所以,检票员在坚持原则的同时,也应该考虑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和人性化的处理方式。 如果景区因未提供及时救助而导致严重后果,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那么,罗先生在没有购买票的情况下,强行进入景区,要承担什么后果? 罗先生在未购票的情况下强行进入景区这一行为,扰乱景区正常秩序。 则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第二款,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罗先生因儿子突发疾病心急如焚,但是强行闯关并不是合法且理智解决的途径,应该寻求更合理的解决方案。 你怎么看这事呢? 信源:观像视频 20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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