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乌龟闯的祸,养宠物安全问题不能忽视—— 广东韶关张某某住在一栋楼的高层,他在阳台上养了一只乌龟,几斤重的大乌龟不甘寂寞,虽然动作迟缓,它还是慢慢悠悠的在阳台地面上爬来爬去…… 乌龟目光短浅,也不知悬崖勒马,它穿过阳台栏杆,一失足,酿千古恨…… 当这只乌龟快速坠落的时候,楼下赵某夫妇带着孩子正在玩耍,乌龟不偏不倚,砸中小孩头部,急送医院抢救,仍然不幸死亡…… 围观的人群中有人指认乌龟是谁家饲养的,于是一场官司开始了。乌龟是不会承担责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张某作为乌龟的饲养人和所有者应当对小孩死亡承担侵权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张某赔偿赵某128万元。 乌呼,一只乌龟闯大祸,可爱的孩童不幸死亡,宠物主人也要付出巨额赔款……养宠物的注意了,筑好篱笆围好栏,莫要让宠物自由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