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市中院民四庭举办“青言法语·房地产审判典型问题裁判思路分享”活动,就“商品房交易中权利保护顺位”“房屋租赁合同中违约方申请解除”等重点问题开展研讨交流。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江蓉出席活动并讲话。
李江蓉对本次分享活动的内容、形式以及效果予以充分肯定,她指出,要相互学习借鉴、抓好成果转化,做到善于学习、勤于实践,不断增强自身的专业业务能力,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到极致、办到最好。
就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审判工作,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李江蓉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胸怀大局,自觉做服务发展的推动者。坚持“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将个案处理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考量,增强风险意识和系统观念,依法合理进行利益平衡,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要坚守法治,自觉做公正司法的践行者。牢固树立“质量优先”理念,高度重视调解和解,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答疑,加强对下审判监督指导,以“求极致”的精神做实定分止争。三要勤学善思,自觉做实干担当的逐梦者。始终把专业化建设挺在前面,坚持学以致用、勤于实践,不断提升司法能力与专业素养,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破解司法难题、打造精品案例、培树特色工作的实际本领。四要洁身自好,自觉做廉政防线的捍卫者。时时刻刻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严格执行各项铁规禁令,真正把纪律作为“不可逾越的警戒线”“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成华主持活动,民四庭全体在编干警,部分基层法院从事房地产审判业务的干警代表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