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批办法》等相关规定,拟对舟山市普陀区对卵山西岛、喇叭嘴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13日起)。如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或需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莲路569号;电话:0580-3711605。
项目名称
用岛申请人
用岛范围
用途
用岛方式
用岛面积
用岛年限
对卵山西岛、喇叭嘴礁灯桩工程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宁波航标处
普陀区对卵山西岛西南部
公共服务用岛
轻度利用式
20.28平方米
40年
普陀区喇叭嘴礁中部
2.78平方米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