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为其股票回购提供支持。
回购股份方案早有规划
四川长虹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设定在不低于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50,000万元(含)的区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为14元/股。此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不过,该回购股份方案目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邮储银行绵阳分行提供贷款承诺
根据公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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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承诺额度
最高不超过4.5亿元,且不超过本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的90%
贷款期限
不超过36个月
贷款用途
专项用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
后续实施仍存变数需关注披露信息
四川长虹方面强调,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并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金额和回购股份数量,将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后续,四川长虹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需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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