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拖欠工资的代价!福建,女子在餐饮店打工,老板将其解雇,还拖欠5500元工资不给,女子多次讨要无果,申请劳动仲裁,最终裁决餐饮店支付员工2万多元!老板辩解女子是临时工,没签劳动合同,不料却被执法人员怒怼:“临时工也要签,不然就是违法!” 现在找工作真不容易,很多人都会像罗女士这样,先找个过渡的工作再说,可问题就出在这儿,很多老板就是看准了员工这种心理,觉得临时工好欺负,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这种想法在小店老板中特别普遍,他们总觉得临时工就是廉价劳动力,不用签合同,想开工资就开,不想开就拖着。 可法律早就规定得清清楚楚,不管是正式工还是临时工,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餐饮店老板以为不签合同就能省事,结果反而惹上了更大的麻烦。 老板不仅拖欠女子工资,还擅自把人家解雇了,不仅得乖乖把工资给补上,还得赔偿女子双倍工资,这加在一起可不就是2万多了吗? 当执法人员要求老板支付赔偿金时,老板还想狡辩不给钱,可执法人员是站在法律那边,为女子发声:临时工也得签合同,否则就是违法!老板这才把违约金给掏了。 不难看出,一些老板的思维没跟上时代,还在用二十年前那套思维做事,他们总觉得员工好欺负,打工的都是来讨生活的,不敢跟老板较真,可这回碰上个懂法的员工,直接就把老板整懵了。 做生意要讲规矩,要有契约精神,别总想着占小便宜,最后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这位餐饮店老板本来按规矩来也花不了多少钱,结果因为想省事,反倒赔了大价钱。 这件事给所有老板都提了个醒,该签的合同一定要签,该给的工资一定要给,别觉得员工好欺负就乱来,现在的员工可都不是好糊弄的主,要是碰上个懂法的,吃亏的准是自己。 对于此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