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这位事后举报并诉诸舆论的家长,真的与那些请了飞刀又反悔的患者毫无二致。
1.患儿病情危重,晚间家属提出连夜转运。 2.该医院并没有跨省转运病人的合规车辆。经病人家属请求,医生帮忙联系赣医医院救护车。 3.司机与家属沟通,约定费用2.8万元,分两次支付。 4.两名医护人员随车护送,并携带使用ECOM等相关抢救设备和药品。 5.9个小时的长途跋涉后,救护车将孩子成功转运至家属指定医院,病情转危为安。
然后,家属把救护车举报了。
患儿转危为安值得庆幸。
几点思考: 1.救护车跨省转运究竟是否有收费标准? 2.随车医务人员夜间陪护病人转运,合理的费用是否有统一标准? 3.危重紧急转运并携带专业昂贵医疗设备和药品,是否能够出台合理收费细目。 4.约定并支付费用后向卫健委举报,然后炒热舆情,卫健委责令退还的费用真的合理吗? 5.一味的对一个行业人群进行道德绑架,所谓“救死扶伤是医生的天职。”真的有道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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