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记者文晨通讯员许昊)家人因务工发生事故去世,赔偿款分配让亲属们协商不下。近日,汉中市宁强县人民法院采用调解的方式“一揽子”解决共有物分割、遗产继承、债务承担多个问题,有效化解了家庭矛盾,修复了亲情。
2025年2月,刘某在外省务工期间,不幸发生意外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后经协商,刘某所在用人单位与刘某妻子杨某及其父母达成赔偿协议,约定赔偿刘某家属工亡赔偿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共计230余万元,除办理刘某丧葬事宜支出丧葬费用外,尚余近225万元暂由杨某保管。前述赔偿款双方多次协商分配无果后,刘某父母将儿媳杨某诉至法院,并将孙子、孙女列为第三人,要求法院判令杨某依法向二原告分割赔偿款69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被告除涉案诉求争议外,另就刘某遗产继承、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子女抚养等问题仍矛盾不断,若一判了之,不仅难达“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还会衍生新的案件纠纷,加剧亲情割裂。承办法官迅速梳理案情理顺裁判思路,形成“一揽子”解决纠纷的调解方案。
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没有明确规定,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参考案例和各地司法实践综合来看,裁判的基本原则是“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在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后,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综合判断适当分割。”依据该裁判原则,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遗产继承、被继承人债务清偿、子女抚养等问题对原、被告及诉讼代理人进行深入剖析解读,最大程度消除彼此法律认识分歧。经过审判团队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共识。基于案情,二原告分得60万元,刘某生前购置的房屋、车辆归刘某子女所有。
至此,该起家庭成员间的共有物分割之诉得到顺利化解,双方当事人在法庭见证下续写亲情,并在领取调解书之时将赔偿金分割款履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