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育儿网

以“摇骰子”给赌客押大小的方式开设赌场4名男子均被三亚市城郊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近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陈某、黎某甲等4人开设赌场罪一案作出判决,4名涉赌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黎某甲、黎某乙、黎某丙犯开设赌场罪,今年4月10日向三亚市城郊法院提起公诉。三亚市城郊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并组成合议庭,于4月2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9月8日至9月28日期间,被告人陈某、黎某甲、黎某乙、黎某丙以营利为目的,分别在三亚市海棠区龙江安置区卫生院门口处、龙江安置区D5-19别墅内、龙江安置区C1-9别墅内通过“摇骰子”给赌客押大小的方式开设赌场。黎某乙和黎某丙为一组庄家,陈某和黎某甲为另一组庄家,两组庄家轮流交替上庄。经查,在上述期间,陈某和黎某甲通过微信收取赌资共计人民币271650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黎某乙和黎某丙通过微信收取赌资共计252100元。黎某乙获利6500元;黎某丙获利19500元;陈某获利3500元;黎某甲获利3500元。

2024年9月28日1时40分许,被告人陈某、黎某甲、黎某乙、黎某丙在龙江安置区D5-19别墅内开设赌场时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公安干警在现场查获骰子、骰蛊等赌具;从陈某处扣押一部黑色苹果牌手机和赌资3600元;从黎某甲处扣押一部iphone14pro手机和赌资1000元;从黎某乙处扣押一部白色华为牌手机和赌资3081元;从黎某丙处扣押一部绿色苹果牌手机和赌资1400元。

被告人陈某、黎某甲、黎某乙、黎某丙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被告人陈某、黎某甲、黎某乙、黎某丙以营利为目的,共同开设赌场,陈某和黎某甲共收取赌资人民币271650元;黎某乙和黎某丙共收取赌资人民币252100元,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惩处。法院经审理,作出如下判决:一、被告人陈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二、被告人黎某甲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三、被告人黎某乙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四、被告人黎某丙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记者杨作品编辑邹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