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7年底,在广西桂平县传教的冯云山被当地士绅逮捕后,投入县衙大牢。冯云山在桂平县被羁押后不久,1848年的3月3日,拜上帝会会员中的骨干分子杨秀清自称“天父”附体,玩起降神把戏,咣当一声当众晕倒,然后突然跃起,神情肃穆,自称代“天父上帝”来传言,把会中摇摆不定的黄姓家族成员驱逐出会。由于广西一带流行人神交通与鬼神附体的风俗,会众们信以为真,杨秀清不仅获取了极高的威信,也稳定住了冯云山被逮后拜上帝会内部的恐慌情绪。 很快,杨秀清的烧炭同伴萧朝贵有样学样,咣当一声也倒地,鲤鱼打挺跃起 后,自称“天兄”附体,与杨秀清演起了双簧。 所有这一切,洪秀全、冯云山两个人,当时一个在狱中,一个在广州,皆不知情。事定之后,二人就此也产生过犹疑: 如果承认杨秀清、萧朝贵的“天父”、“天兄”代言权,会友们对此坚信,那么就意味着这两个人日后在宗教上有超越洪、冯二人权威的可能;但是,如果拒绝承认,闹不好会使会员产生内讧。思来想去,觉察到杨秀清、萧朝贵二人当时没有野心,洪、冯二人就决定接受这一事实。洪秀全声称自己是上帝之子、耶稣之弟,如此一来,天父、天兄二人的“代言人”地位,自然超越不了“上帝”的亲儿子。日后太平天国的“爷降节”、“哥降节”就是“纪念”这杨秀清、萧朝贵这两个人的“下凡”。 #冯云山# #洪秀全#